【大紀元2011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在一片漲聲響起下,網路團購餐券在以優惠價格甚至下殺到五折的優勢,成功吸引許多消費者搶購,但據消基會今(14)日公布的調查顯示,除發現發行人相關資料揭露不全、無餐券遺失處理辦法外,在16份樣本中有10份(63%)無標示履約保證,這讓消費者相關權益暴露在風險之中,對此消基會也呼籲業者必須進行履約保證,否則在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消基會於3月底檢視了PChome線上購物、奇摩購物中心、易餓購、GOMAJI、Groupon、旅遊達人網、拉手網、17P好康等網路平台所販賣的餐券,共16份樣本,以有價餐券說明及購買網頁上,消費者所能看到的相關資訊作為檢視範圍。
結果發現,14份發行人相關資料揭露不全,4家僅在服務條款說明發行人為提供商品服務之商家,其餘10家皆未提供任何發行人相關資訊,而在餐券遺失處理辦法上,有15份樣本完全無說明禮券遺失掛失機制,多為標示遺失不補發、或是遺失造成的損失消費者自行負責。
至於在履約保證方面,16分樣本中,除「高雄國賓大飯店-愛河西餐廳晚餐券」及2號「【墾丁關山】田庄所在-海景單人套餐券(兩張)」提供符合規定之履約保證責任,4家僅標示「本券票面價值為銀行履約保證之金額」消費者無法清楚了解是哪家銀行承作該票券履約保證,其餘10家甚至完全無揭露任何有關履約保證之資料,讓消費者不能得知所預付的款項是否有保障、相關權益暴露在風險之中。
消基會指出,在打電話向平台業者詢問餐券是否有履約保證時,除聽到網頁上有履約保證相關資訊,代表該餐券有履約保證,否則就沒有,然其中也發現有些通路業者並不了解履約保證之規定,若是連業者都不了解,又該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甚至Groupon與GOMAJI則是撥打4次以上仍打不進其客服專線。
消基會強調,業者必須進行履約保證,否則即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60條規定,如情節重大,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或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核准者,得命其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而若是有履約保證而未標示,則應立即改善於餐券上加以標示。
最後消基會除建議政府相關單位不僅要關注實體店家販售的有形禮券,也應查核虛擬通路販售的憑證,是否有業者自行訂定的不合理限制,以避免造成消費糾外,也提醒消費者應選擇優質餐券店家及平台,並在購買預付型商品前,看清楚平台網頁上的餐券資訊,是否提供保障消費者權益事項,再判斷是否購買其餐券,否則很可能興高采烈的下訂單,結果卻發現兌換餐點不如預期,或甚至變成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