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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權益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3日電)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今天指出,大有巴士積欠政府罰款及勞退等款項,影響勞工權益,政府應先扣除欠費再撥給補助款。台北市政府表示,民國95年起已扣下補助款,交法院分配。
李慶元拿出大有巴士的法院債權分配表,指出被債權人爭取分配的錢為市府公運處的補助款,而公運處竟也是參與分配的債權人。他表示,市府應先將大有公司積欠政府部門的錢扣除,並等大有將積欠的勞健保、勞退費還清,才能撥給補助款。
李慶元表示,大有巴士經常積欠員工薪資,導致員工舉債度日。90年至96年間,包括柴姓、王姓及劉姓員工在內,發生多起借貸度日,最後被逼債而自殺或心肌梗塞的案例。
台北市公運處主任秘書常華珍表示,包括悠遊卡補貼、服務路線補貼在內,市府今年原應補助大有巴士新台幣1 億7000萬元,但自95年開始,由於大有巴士積欠大量債務,補助款全都扣下,交由法院分配。
台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梁蒼淇表示,大有巴士嚴重侵害勞工權益,為勞工局重點稽查對象,這幾年已有改善。他表示,大有巴士主要違規部分為超時工作及積欠員工薪資,98年、99年都對其開罰,其中98年的罰款已繳清,99年還在催繳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