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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隱形眼鏡 觸法遭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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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最近的網路購物及販售物品相當的流行,可是卻有不小心觸法罰款的危險,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查獲一名年21歲的女學生於網路違法販售隱形眼鏡(放大片),但是目前在網路是禁止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所以這名學生在網路販賣隱形眼鏡,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將面臨3萬元的罰單。

衛生局表示:這名學生在網路販賣隱形眼鏡,並於網頁上標榜著「隱形眼鏡全款式一率950…請水水選好款式…需要的水水請匯款到我戶頭…」等詞並刊登各種顏色款式名稱及價格。

衛生局說明: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等資訊的發達,青少年族群購物管道漸漸轉變成網路購物、朋友代購、格子店…等方式,雖然購物方便快速又便宜,但其實可能存在一些風險。例如常見網路刊登標榜能戴出深遂大眼及多種顏色之放大片(俗稱娃娃鏡片),讓使用者瞳孔有放大或變色效果,賣家大多是於無名小站或痞客幫等個人部落格刊登年輕美眉配戴隱形眼鏡(放大片)及雜誌女模配戴圖片來吸引民眾購買,但產品來源大多為朋友贈送、用不完或自行自國外輸入,若是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查驗核准的醫療器材,產品品質較無保障,往往容易花錢又傷身。

汐止國泰醫院眼科醫師岑在增指出:「網路上可能比較容易購買到黑心貨或是不良品,且佩戴到品質不佳的隱形眼鏡可能眼睛比較容易會過敏、感染,建議佩戴隱形眼鏡應至合法機構就診」。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消費者切勿在網路上購買藥品及醫療器材,應至合格之醫療院所就醫或至藥(商)局選購,同時呼籲網拍業者,不要在網路販售藥物,以免觸法,常見網路違規藥物有(隱形眼鏡、血壓計、酸痛貼布等),若仍有疑慮可來電 02-22577155,洽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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