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走山無行政責任 台交部協助國賠
【大紀元2011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灣國道三號大埔段走山事件將滿週年,交通部11日公布調查報告,確定無人為行政疏失,引發朝野立委不滿;監察院12日則認定有人為疏失。交通部協助罹難者家屬的國賠案,罹難者最高理賠金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34. 4萬美元)。
去年走山事件造成4人不幸罹難,當時没下雨,没颱風被外界質疑最大可能來自「人為」。交通部除委託專家學者組專案小組調查事件原因外,也主動協助家屬聲請國家賠償。
台灣國道三號七堵路段去年4月25日走山事件,交通部稱無人為行政疏失,但監察院認定有人為疏失,圖為空中鳥瞰山崩地段。(大紀元資料圖片)
監察院調查國道三號3.1公里處走山事件,監委周陽山12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其中有人為疏失,將函請行政院究責相關失職人員,並提案糾正交通部。周陽山指出,這次崩塌地區有572支地錨,事件發生後,僅殘存58支,受損率竟高達9成。他說,以每支地錨60公噸的拉力來計算,原預估可拉住3.4萬公噸的土量;但這次事件,實際滑坡土量達到41萬公噸,是當初預估的11倍多,這反映當初的工程安全標準,已不符合20年後的真實情況。
國道走山調查報告指出,因地下水長期滲入造成順向坡內砂頁岩薄紋層強度軟化,及部份地錨預力鋼絞線鏽蝕等原因合併作用,邊坡達到臨界狀況而爆發走山事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除在國道順向坡裝置監測儀器外,4月起在17處被評估較具危險性的國道順向坡,開始進行補強工程,預定9月完成。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立委12日表示,交通部的調查報告不是唯一鑑定標準,沒有主管機關願意承認部會有疏失,交通部不能推卸,仍應加強防範,以零意外、零死亡為目標。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也指出,高公局為了巡視邊坡,每年編列9,500萬元(326. 7萬美元)人事成本,卻沒能事先預警走山意外,這樣豈可算無人為疏失?
地質學者直言是設計不良,走山崩塌的土石量,足足比地錨設計的承受力道多了10倍,這當然是人禍!而監察院12日也通過提案糾正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