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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軌案
【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9日電)台鐵南迴鐵路搞軌案,台鐵提請民事求償,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判決被告李泰安和胞弟李雙全的2個兒子應共賠償新台幣5476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李泰安被控於民國94年至95年間,與李雙全(自殺死亡)破壞南迴鐵路鐵軌等設施,造成翻車事故,涉嫌殺害李雙全越南籍太太陳氏紅琛詐領保險金,台鐵認定李氏兄弟參與,因而提出附帶民事損害求償。
這起民事損害求償案審理時,李泰安都堅稱與事故無關,否認破壞台鐵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