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8日電)經濟部挹注新台幣9億元,推出中小企業創新所需增僱員工補助方案,補助增僱失業達 3個月以上員工,每人每月1萬元,估計增僱1萬名勞工,2500家中小企業可望受惠。 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方案,若補助增僱員工失業達3個月以上,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補助期間6 個月,若增僱員工年滿45歲者,則沒有失業期間限制。
若補助期間得延長1年,但聘僱對象有學歷限制,必須大專畢業以上學歷或領有國、內外機關(構)核發的專業證照或認證考試及格證書。 依據經濟部「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申請須知」,有意申請增僱員工補助中小企業,在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提出申請,補助截止日期為民國101年 8月31日為止,目前有 3案提出申請。 補助增僱員工對象必須失業達3個月以上,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補助期間6個月,若增僱員工年滿45歲者,則無失業期間限制,且補助期間得延長為 1年,增聘員工薪資為2萬7880元,預估可補助 1萬名勞工。 經濟部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1條規定,訂定「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對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的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給予補助,希望藉此鼓勵中小企業適當引進外部優良的人力資源,促進產業創新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