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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濫用責任制 勞委會擬提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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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4日電)近期過勞爭議頻起,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若業者誤用「責任制」,最重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但此金額對有錢業主似未產生遏阻作用,因此勞委會今天主張修法提高罰鍰。

現行勞基法規定,若業者違法誤用「責任制」,最重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網友痛批:「一副肝才值6萬!」外界質疑這類導致勞工過勞的罰鍰金額僅罰6萬,實在太少。

對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下午出席勞委會職業訓練局舉辦30週年慶活動時表示,對於現行罰鍰金額,有錢的業主似乎肆無忌憚。因此,勞委會已主張修法,最起碼要提高罰鍰3倍以上,讓企業主能更慎重嚴謹遵守法律規範。此修法計畫預計在3月底前,經勞委會行政流程後送交行政院。

王如玄另提到,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將在明年元旦成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她說,改組後的勞動力發展署,將統籌規劃整體政策執行,增進行政效率,整合就業服務、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和創業協助體系。

勞委會職訓局今明兩天在華山文化創意園區有成果發表園遊會,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也以實際行動鼓勵職訓局輔導有成,自掏腰包花數千元,買了台灣婦女展業協會手工縫製的貓頭鷹布偶、花蓮玉里鎮自產米、手工餅乾、鳳梨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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