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31日訊】1992年次(含)以前台灣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可於4月1日至15日到戶籍地公所辦理相關作業,今年持續受理國外留學生返國服一般替代役。
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選定後均不得更改)。
持國內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役男並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專長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於申請截止日(4月15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掛號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才算完成申請手續;以大陸地區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辦理採認,並於4月15日前將採認通過後之學歷證件影本(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併同申請書逕寄役政署,其錄取員額與國內學歷役男併計;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役男,亦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的學歷證件(附中文譯本)郵寄役政署,但已返國(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2011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2011年下半年(7~12月)及2012年上半年(1~6月)兩個服役時段申請名額,由役男依意願及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籤號順序徵集服役。
有關2011年役男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規定及相關資訊(專長條件、名額……),請逕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www.nca.gov.tw「最新消息區」或「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查閱,如對申請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諮詢專線:049-2394462。或E-mail: 6020@mail.n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