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中心辦理海外榮民「驗證聲明書」
【大紀元2011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紐約訊)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加強對轄區內榮民之服務,經與中華民國旅美老兵自強同心會協調,決定配合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2011年上半年提繳驗證聲明書以請領就養金之期限,訂於4月16日及5月7日兩個週六下午2時至5 時,在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受理「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之文件證明申請案件。
凡於2010年6月底以前已辦妥「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無法返國報備聲明書」的驗證,並已向國內榮民服務機構完成報備手續的旅居海外榮民,可於上述時間攜帶: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並附影本1份、文件證明申請表、「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並檢附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兩吋半身照片乙張,到場辦理「驗證聲明書」之驗證,所需費用為美金15元。
轄區內符合就養資格的海外榮民倘無法於上述時間到場申辦,仍可選擇由本人親往經文處辦理、委託他人至經文處申辦及郵寄辦理三種方式申辦上述「驗證聲明書」之驗證,所需準備之文件表格及程序略有不同,詳細說明及文件證明申請表可至經文處網站www.taipei.org下載,最新版「驗證聲明書」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下載。至於有關榮民就養法規、申請表格、常見問答或榮民服務暨安養機構之地址電話等資訊,均可參考行政院退輔會之官方網站(www.vac.gov.tw),並以該網站公布者為準。此間榮民倘有相關問題,亦可先向中華民國旅美老兵自強同心會邊會長振清洽詢,電話為:718-359-3010或917-656-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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