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30日電)桃園縣1名百歲人瑞無法自理生活起居,想繼續申請外籍看護,卻因未達巴氏量表標準,找民代陳情,經署立桃園醫院今天中午再度評估後過關。
桃園縣1名101歲的葉姓老先生今天在縣議員萬美玲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家屬表示,老先生雙腳萎縮無法行動,平日靠輪椅代步,生活起居靠兒媳協助。
萬美玲表示,葉老先生以前曾前往中壢市1家醫院進行巴氏量表審核時達到開立標準,順利申請外傭看護,但最近1次因外傭年限到期,加上老先生身體狀況不佳,家人才選擇較近的署立桃園醫院審核。
萬美玲說,未料署桃以老先生視力0.02,高於審核標準的0.01,無法取得巴氏量表開立標準,難道要叫老人家演戲謊稱病情嚴重,兩眼昏花,才能順利取得核可。
署桃醫療團隊中午為葉老先生診斷,經過醫師觸診後,發現老先生背部已有褥瘡,顯示病患本身無法達到生活自理功能,經過醫師團隊再度評估後,認為已達巴氏量表開立標準,下午立即寄出評量表、診斷書、健康功能表。
署立桃園醫院副院長徐錦池表示,巴氏量表共有10項,審核標準與年齡無關,而是考量病人狀況,所有狀況都有明確標準,並且綜合評估,醫院都有醫師專業評估,不會刁難民眾或資料造假。
桃園縣衛生局指出,通常醫院會在7天內寄出評量表到衛生局,衛生局會再通知家屬,同時協助將相關申請外籍看護的文件送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衛生局長劉宜廉表示,目前桃園縣提供服務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可以透過衛生局協助,協調醫療相關專業人員到宅進行巴氏量表鑑定。但到宅服務費用,包括出診訪視費、評估鑑定費、交通費等至少新台幣3000元的費用,須由申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