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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0年度石油基金編列業者代儲油槽租金預算時,論及推動修改石油管理法第24條,將政府30天安全存量儲油全數改由民間儲油,民間儲油達全數90天安全存量。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審查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份,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其中,100年度石油基金編列業者代儲油槽租金預算原編列新台幣22億6900萬元,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提案刪減2億元及凍結5億元,之後經委員會協商決議,刪1.15 億元,減至與99年度編列金額一樣,並凍結5億元,待修法提案送立法院,始得解凍。
稍早朝野協商時並討論,推動修改石油管理法第24條,將原本政府儲油30天,改由民間儲油,使得全數90天石油安全存量全數由民間儲油。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說,此舉可以省下每年21億5400萬元租金,但不會影響到緊急調度使用,一樣可以依法向民間調度用油,不需要付費。但屆時業者增加的支出,會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目前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