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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人頭遭判刑 司改會籲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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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7日電)司改會近期接獲許多投訴案件,被害人遭詐騙提供金融帳戶後,反遭法官依詐欺幫助犯判刑。民間團體呼籲,執法人員應查明詐欺犯罪事證,逮捕背後大型詐欺集團,遏止詐欺犯猖獗。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司改會接獲許多投訴案件,被害人表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提供個人資料帳戶給他人,遭詐騙集團利用洗錢、匯款等,被檢警認定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遭法院判刑。

林峰正表示,受害者不乏許多懵懂無知的學生,於求職打工時提供自己的金融帳戶後,竟被不法詐騙集團當人頭戶,任意使用帳戶行使詐欺行為,最後遭檢警認定為詐欺幫助犯。

律師尤伯祥表示曾接獲1個案件,1名男子上網援交,與女網友相約見面,但女網友不但避不見面,還要求男子匯款驗證身分,最後男子不但陸續匯款上萬元,還將存摺、提款卡寄給女網友,事後帳戶遭他人充當洗錢工具,遭檢方起訴。

尤伯祥說,法官應以無罪推定原則,查明詐欺犯罪事證,不能因受害人無法充分舉證自清,就以電視有宣導反詐騙手法廣告、被害人有幫助詐騙犯意等事由,擅自推測受害人有幫助詐欺犯罪的事實。

尤伯祥建議,儘管詐欺幫助犯屬輕罪,但法官草率判決,恐怕會姑息檢警單位只抓小人頭戶,反而不花費力氣緝捕大型詐騙集團、幕後主謀等,無法將詐欺犯一網打盡。

林峰正表示,民間司改會檔案追蹤小組將陸續蒐集民眾投訴案例,再將問題反映給司法界,希望法官、檢察官能正視「詐欺受害者反被誤認為詐欺幫助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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