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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36計(三十五)

王維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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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七年十一月,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由田方、林發棠和凌純錫編輯的《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收集李銳、孫越崎、千家駒、林華、陸欽侃、汪受衷、方宗岱等人關於三峽工程的文章。《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的出版發行,遭遇許多困難,正當第一本書行將問世之時,編者尚未見到樣書,主管部門的某領導卻首先拿到了。消息傳來,有關領導不滿意此書,不同意公開出版發行。後經田方等力爭,《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才能夠於一九八七年十一月,與廣大讀者見面。

田方和林發棠繼續努力,編輯《再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該書於一九八九年初出版。水利部部長錢正英等,於《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出版時,要求新華書店不能發售該書。到了六四之後,錢正英等又指責《再論三峽工程的宏觀決策》一書是「宣揚資產階級自由化」,「為動亂與暴亂製造輿論」,並要求有關組織清查考察有關幹部。

在強大的政治打壓下,三峽工程反對派不能在公開場合發表反對三峽工程的意見,不能在報刊、雜誌上發表反對三峽工程的文章。

黨內鬥爭工具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把長江三峽壩址作為上任後,第一個出訪視察目的地。當月二十五日回京,立即前往醫院看望李鵬,談及視察長江的印象,認為必須讓三峽工程上馬。至此,三峽工程,便成為共產黨內鬥爭、站隊劃線的分水嶺。(註1:參見李鵬《三峽工程日記》。)

就在戴晴女士入獄後不久,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將工程可行性報告上報國務院審批。其中生態環境組報告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一些弊病可以以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這個結論到了可行性總報告中,卻變成了: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一九九一年八月,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批准工程可行性報告,並以程式錯誤否定生態環境影響報告,並從九月起,著手重新撰寫第二個生態環境影響報告。此份生態環境影響報告,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七日得到批准,結論為: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撰寫該報告的知識分子,為換取李鵬從總理基金中拿出的高額獎金,出賣了靈魂。( 註2:參見王維洛〈從三峽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變化看科學如何淪為政治的婢女)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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