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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以經濟發展為由支持核電是迷思

【大紀元2011年0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日本強震引發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危機,掀起國際間對核能安全的疑慮。經濟部國營會近日指稱,台灣若無核電,則電價勢將調漲,1/3工廠因此倒閉。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詹長權認為,政府一直以經濟發展扣住對核電的支持是一種迷思。台灣大學化學工程學系教授施信民指出,全世界有100多個國家,但需要核能發電的才2、30個國家而已,所以不是一定要有核電才有經濟。

新台灣國策智庫24日舉行「從日本經驗檢視台灣能源政策」座談會,邀請詹長權、施信民、前台電董事、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塗發與會檢討台灣核電廠的體質與安全性、核電是否當真難以取代及台灣能源政策何去何從。

詹長權:若發生核事故付出昂貴代價

詹長權表示,經濟發展對台灣的重要是共識,但若經濟發展使國人健康受到危害,或使環境受到嚴重汙染以致人民或後代難以平安居住,就太得不償失。他指出,核能發電過去由於未妥當計算處理核廢料,可能發生意外重大災變及電廠土地可能永久廢棄成本等等,曾被以為是較便宜的發電方式。但近幾年來,已經少有經濟學家再持此等主張,日本福島災後估計整體損失可能高達數十兆台幣以上,更加證實核電的昂貴代價。

詹長權指出,經濟部和台電一再宣導甚至以限電方式說:要核電,不然就會缺電。其實,過去有很多時候缺電以致於必須限電都是因為現有核電廠跳機的緣故,而目前我國核能以外其他發電方式的裝置容量更已高於全國電力的需求量,根本沒有限電問題。

詹長權也指出,先進國家因應限電危機採取策略是讓人民迅速形成共識,全面進行各種能源措施如:累計電價(負載管理)、減少輸電浪費、增進各種用電產品之能源效率、逐年淘汰耗電工業(轉型等等),開發更多汽電共生電力,這些都是環境汙染成本低又能確實解決缺電問題的根本方法,一味的要蓋新的核電廠實非明智之舉。

他建議,政府先立即停止核一、二、三廠延役計畫及核四商轉;再看看日本怎麼處理福島核災所衍生的安全、健康、環境、財務和社會問題,也看看專家及民間對於強化核電廠營運安全的標準,以及提昇核電事故緊急應變能力有無達成共識;若無法達成共識,就只能以公投方式讓人民決定。

施信民:核事故顯示核電危險的本質

施信民表示,日本核災是繼美國三哩島和前蘇聯車諾堡核災後,再度於核能科技先進國家發生核子事故,這些事故顯示核能發電危險的本質。無論是人為操作失誤或受天災肆虐都可能使核電廠發生重大事故。

施信民指出,台灣核電機組的抗震係數為0.3至0.4G,無法承受到6或7級以上的地震,核電廠無法防止高度12公尺以上的海嘯侵襲。此外,核電廠附近斷層密佈,其中山腳與恆春斷層為活斷層,而一、二、四廠鄰近地區都有火山。一旦台灣發生核災,北部三座核電廠30公里內的政經精華區有高達數百萬人口,應變上遠比日本更為艱難,而且供應大台北地區用水的翡翠水庫也勢必受到汙染,台灣社會將可能因此崩潰。

施信民認為,台灣要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並增設能源的自主性(目前99%以上能源依賴進口),除降低能源消費量之外,就是發展再生能源。

王塗發:政府能源政策需重新思考

王塗發指出,核四廠不但經費由預算1,697億元提高到2,800億元以上,台電還擅自變更與安全有關設計700多項,甚至核島區的屏蔽工程,也傳出厚度減半的偷工減料情事。事實上,核四計畫自1996年10月將統包改為非統包後,就弊端叢生,而且尚未完工已遭雨水淹沒,未來運轉安全實在堪慮。

王塗發表示,政府的能源發展政策,實際是擴張核能發電,先高估未來十年的能源需求,並維持偏高的備用容量率,再將預定2020年再生能源與天然氣發電的「下限」目標設為「上限」,而得出非擴張核能發電不可的結論。但事實上,超過10%的備用容量率是電力投資的資源浪費,日本80年代後備用容量率約為8%,而2009年台灣電力備用容量率高達28.1%,核能發電僅佔總發電量的18.1%,甚至關閉三座核電廠,台灣仍有10%的安全備用容量率。

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表示,假設台灣現在不用核能發電,台灣剩下的備載裝置容量還有10%以上,事實上我們的設備應該有餘力供電,不會因為核能不發電影響到現在發電的能量。

王塗發就發展再生能源指出,台灣具有相當大的潛能。根據英華威公司對台灣發展風力發電潛力評估,台灣的風資源光平地就足夠設立3,000MW(大於核四廠的裝置容量(2,700 MW)),而全島的風資源則足夠至少5,000MW。再加上台灣發展太陽能發電條件遠優於高緯度的德國與日本,台灣的再生能源要在2020年之前大量取代傳統能源並非不可能,是要不要做及有無決心毅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