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擬管制長巴載客及泊車
【大紀元2011年03月24日訊】(大紀元紐約訊)市議會3月23日通過議案,允許州參眾兩院在通過一項長途巴士管制法後,可在紐約市生效。州議員已在州參眾兩院提出了法案,規定從紐約市始發的長途巴士須申請在指定地點接送乘客和泊車的準證,違例的巴士公司將被罰款。
市議會議長柯魁英(Christine C. Quinn)說﹕「目前往返各州不同城市的長途巴士可隨便在紐約市公車站接送乘客,影響紐約市當地居民的生活素質,但因這些是跨州巴士,被視為在聯邦政府的管轄範圍內,市政府近乎束手無策。」她說,州參眾兩院若通過法案,將授權紐約市規管長途巴士在紐約市接送乘客的地點,這只是一個起步,將來可開啟更多的安全管制條例的立法。
提出法案的第一選區市議員陳倩雯說﹕「目前政府都不知道紐約市有多少家長巴公司。奧爾巴尼提案若通過,將授權紐約市設立一許可證申請制,從中市府可獲得更多有關長途巴士公司的資料,以便將來更好的在安全方面,監管廉價巴士服務。」
但必須等到奧爾巴尼通過授權法後,紐約市才可管理長巴的載客點。但對執法細節,市運輸局和第3社區委員會已有分歧。提案要求市運輸局視察全市的路邊空間,並草擬一個計畫,標出適合長巴停泊和載客的地點,以供社區委員會參考。但市運輸局副局長David Woloch於3月23日作證時表示,這樣的調查不必要,也近乎不可行,因為乘客上車點的指定,應根據巴士公司的需要和對社區的影響。換句話說,他覺得巴士公司應直接向社區委員會申請接客地點。第三社區委員會經理Susan Stetzer還是希望,運輸局可提供計畫,指出該區適合上巴士的地點,以幫助社區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准巴士公司的申請。
即便還有一段時間議案才可能被通過並加以實施,但東方巴士公司老闆王愛民說,有了合法的載客和泊車點,巴士就不會因泊車吃這麼多罰單了。他透露,公司每月約吃40張罰單。此外他還說,政府加強對長巴服務的管制,將使長巴的運作更加規範,街邊賣車票的現象將減少,這將提升華埠巴士的形象,有助於跟西人巴士公司競爭。他希望公司載客點能設在他的公司外——艾倫街28號。風華巴士公司也派代表律師在公聽會上發言支持政府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