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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奢侈稅傷無辜 吳敦義力挺排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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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政府計畫在7月1日開徵奢侈稅,但外界質疑,奢侈稅草案中的豁免排除條款第10條「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可能會被擴大解釋,因此部分立委要求刪除此條款。對此行政院院長吳敦義今(22)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強調,「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條款是為避免前9項有無法涵蓋解決的部分,因此保留這一項,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欲開徵奢侈稅,眾多立委雖紛紛表示贊成立場,但對奢侈稅草案中的豁免排除條款仍有疑慮,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22日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質疑,奢侈稅草案中的豁免排除條款第10條「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這樣的認定機制如何進行;民進黨籍立委薛凌也質疑,第10款經財政部核定,是否有後門條款?如果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就應該說清楚講明白,沒有後門條款,才能落實政策。

對於立委的質疑,吳敦義也依序回答表示,排除條款設有10款,包括自有房屋等,但世間事百百種,一定有些是9項涵蓋不了的,萬一漏了怎麼辦?所以就得有財政部這個單一窗口來負責,但他也指出,財政部必須公開透明來進行審定並決定,同時必須接受行政院、立法院、全民監督,所以財政部訂定的第10款,是負責任表現。

至於是否有後門條款,吳敦義強調,不是後門條款,行政院立法研議是杜絕爭議之門,第10款審議由財政部負責,財政部會以負責態度來處理,行政院覺得非常有必要保留其他項目。

財政部長李述德在答復時也表示,社會上有聲音希望政府不要因為這樣法條的限縮進而傷害無辜,因此財政部正研究把「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明確化,想想還有什麼可以具體條列,經過委員會審議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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