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清大:核災撤離 重點在有序
【大紀元3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22日電)國立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今天表示,台灣無法排除類似福島核電廠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不同於水、火災的疏散成效會因時間快慢出現極大差別,核子事故的撤離,可以循序進行。
清大表示,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發生至今,經歷12天積極搶救,已獲相當程度的控制。這起事件引發各界對核能安全的高度關注。為提供社會大眾對核能事故的科學觀察角度,清大原子科學院特別整理「有關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之問與答」供各界參考。
清大原科院表示,福島核電廠的爆炸是氫氣爆炸,而非核爆,這次地震造成的影響已超過電廠的防震設計,電廠的事故是地震與海嘯同時造成。
原科院指出,台灣3座核電廠都將海嘯列為設計基準的一部分,可以承受10公尺以上的海嘯。但如果台灣核電廠附近發生超過電廠防震設計基準的地震時,類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無法排除。
原科院指出,台灣每座核電廠每年都會進行緊急事故應變演習,若確有事故發生,政府的應變措施將完全依照「全國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與電廠及原能會的程序書來進行。
原科院指出,萬一發生災變,核電廠緊急應變的防護重點在於降低民眾的劑量。自電廠釋出的放射性物質會隨著氣流擴散,大氣中放射性物質的濃度會隨著與電廠的距離而降低,而下風處的濃度會高於上風處;在某一定點的濃度也會隨著時間或者電廠的狀態有所改變。
原科院說,根據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當輻射劑量率達到特定值時,緊急應變組織會通知民眾進行適當的防護措施,包括待在屋內(掩蔽)或到特定集結地點,進行疏散。
原科院表示,核電廠緊急應變的民眾撤離與水災或火災的疏散不同,水、火災的疏散成效會因時間快慢出現極大的差別,而核電廠事故的撤離,即使時間稍長,會接受較多但仍在安全範圍內的輻射劑量,所以核子事故的撤離,可以循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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