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德國稅法變更 退回更多的稅
【大紀元2011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趙為之德國報導)很多人在年終報稅時因為不清楚免稅規定而少報了免稅額,據統計德國納稅人每年因此要多付幾百萬歐元,所以在2010年年度報稅時認真瞭解一下免稅規定就很有必要。德國電視二台網站heute.de為此刊登了免稅新規定概要,下面就為各位讀者介紹一下,希望能幫您拿回更多的稅。
法定醫療保險等可100%免稅
法定醫療保險、醫護保險以及私人醫療保險中的基本服務部份將來都可作為特殊支出100%免稅。如果參保人領取過病休補助或其它類似補助,稅務局就要減去4%的免稅額。退休人員不會領取病休補助因此不存在這一問題。
加入私人醫療保險的人要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取一份證明,其中要註明所繳金額中和基本服務相對應的那部份,基本服務指的是法定醫療保險和醫護保險提供的服務。如果參保人也領取過病休補助,稅務局同樣要扣除4%的免稅額。
其它免稅新規定:
醫療費也可部份免稅。總支出減去個人必須承擔的部份,剩餘部份都可免稅。迄今為止這些支出只有在治療以前由官方醫生出據證明才被認可。根據聯邦財政法院的一項裁決(文件號: VI R 17/09 und VI R 16/09),現在也可以在治療以後再由官方醫生出據證明。但兩者都必須註明金額。
2010年在購買養老金保險方面的支出也可獲得更多的免稅。免稅上限提高到未婚者14000歐元,已婚者28000歐元。
如果因為各種原因必須在家辦公,那麼因此可得到的免稅額上限為1250歐元。如果當事人租別人的房住,那麼家中用於辦公面積的租金和裝修費用可以免稅。如果房屋是自己的私有財產,那麼償還貸款、供暖、用水和房屋保險等費用可以免稅。完全在家工作的人,譬如通過電話作廣告和推銷等工作,免稅額還可高於1250歐元。
如果在職員工是職業學校畢業生,現在要上大學(初次),那麼他上大學的費用也可作為廣告費享受免稅,其中包括大學註冊費、專業參考書、學習用具、交通費、因為上大學而產生的雙重家務支出和在家中的學習房間等費用。
在職人員和求職人員為自己的業務工作購置辦公室傢俱、辦公用具或手機等的費用均可免稅,這些支出統歸為購置費,免稅額不得超過487,90歐元(含增值稅)。超過這一數額的部份要在規定的使用期限以後才能免稅,電腦使用期為三年,複印機使用期為七年。此外,如果辦公設施私用,私用比例不超過10%的也可以全部作為廣告費用獲得免稅。
以前,因公出差的人如果順便再因私事將旅程延長數日,就會有稅務方面的麻煩。2010年度報稅在這方面有所改變。如果能夠確認因公出差的費用有多少,那麼就可以免稅。判定標準是以實際用於因公出差的時間為準。
由於工作需要必須搬遷者,搬遷費用可以免稅。在無法證明搬遷費用的具體數額時,可按照現在提高了的全包費用標準免稅:未婚者為636歐元,已婚者為1271歐元。其他家庭成員每多一人免稅額增加280歐元。
法定醫療保險參保人應仔細核查
法定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拿到納稅證明時應仔細核對一下,看證明中自己所繳醫療保險和醫護保險的數額與實際是否相符。由於軟件公司的編程錯誤,在納稅證明第25和26項中的數字有可能只是僱員繳納的部份而缺少僱主繳納的部份。儘管稅務局要從自己一方糾正這一錯誤,但在德國電視二台的文章中,作者還是建議納稅人在收到證明後要仔細核查並在發生錯誤時提出異議。
個人報稅單必須在2011年5月底以前上交,如果通過會計師或者稅務協會報稅,上交期限可延至2011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