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庫默提新法案修改教師裁員規則
【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紐約州根據老師資歷作出裁員時﹐最後獲聘的教師將優先被解僱。紐約州參議院3月1日以33對27票通過法案推翻這一裁員規則﹐並根據教師品性﹐工作表現和學生考試成績做出裁員決定。
但州眾議院議長蕭華表示教師裁員規則和教師評估準則得由紐約州教育理事會(Board of Regents)擬定﹐因此他將不會在眾議院提出該法進行表決。同天﹐紐約州長庫默說他將提出法案﹐修改教師裁員法﹐裁員將同時考慮教師資歷和表現。
據悉﹐州長提案將包含所有年級和科目的教師﹐並將能在2011-12的新學年開始實行。彭博市長週二(3月1日)傍晚表示﹐市府需要一個根據老師表現裁員的新法﹐才來得及在這一財政年底前作出教師裁員決定﹐平衡預算。他呼籲州長將新教師裁員法案包含在預算案中﹐讓州參眾兩院進行表決通過。
根據教師資歷﹐市教育局週日(2月27日)已發布了教師裁員名單。彭博所支持的州參議院法案將優先裁退表現不佳﹐被控品行不當﹐經常缺席﹐遲到﹐在過去6個月內沒有教師職務的老師。據悉州長所將提出的法案將評估老師為很有效﹐有效﹐發展中和無效。被評為無效的老師將被要求進修並被測試﹐以決定「無效」老師是否應被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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