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 台法務部:不再假釋
【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韻柔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台灣法務部長曾勇夫3月1日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公開宣示,性侵累犯再入監「絕對不給假釋」,必須執行期滿;至於死刑,法務部按既定程序行事,3月「有機會」執行。
去年年底,一名性侵犯因為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假釋,未料2個月內再度犯下性侵案,引發輿論質疑,台灣相關的假釋規定是否適當。曾勇夫1日在立院接受質詢時回應,自己過去承諾,性侵累犯絕對不給予假釋機會,一定會維持這個既定承諾,不過還要審慎研究是否修正相關規定。
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執行假釋有一定的法律和行政規範,會請法務部檢討相關假釋規定,檢討如何才能符合對國家、人民的承諾。
曾勇夫去年4月30日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4名死刑犯,台灣也恢復中斷逾4年的死刑執行。目前台灣統計死刑犯人數為45名,對此,曾勇夫表示,將非常審慎審核死刑案件,若沒有非常上訴、再審、聲請釋憲等需求,將審慎選擇案件執行。曾勇夫坦言3月份有機會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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