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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污染
【大紀元2011年0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中壢市卓越廣場大樓地下三樓停車場遭柴油污染案,桃園縣府環保局稽查科將採樣送驗結果,確定造成污染的柴油是軍方用油,環保局已將檢驗結果讓軍方瞭解,除開單告發,並請軍方儘速找出污染源,提出改善計畫報環保局,限期改善。
污染發生於2月18日,中壢市延平路的卓越廣場大樓地下三樓停車場污水池,有疑似柴油的浮油,桃園環保局接獲住戶反映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和採樣;同時也洽請中油和軍方派員採樣帶回瞭解。
桃園環保局將採樣送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檢驗所檢測,經環檢所採取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結果,於3月16日送達縣府環保局。確定造成污染的係軍方所使用的柴油。
桃園環保局稽查科長林立昌表示,經查造成污染的是聯勤司令部北區油庫高坪分庫所屬之油管破裂,致柴油流出造成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將油污清除,屆期仍未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桃園環保局也要求聯勤司令部北區油庫高坪分庫,按程序先依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提送廢油處置計畫書,送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核定,再依核定內容妥善清理該社區目前暫存地下室之廢油污;並依法令規定,限期進行改善。
桃園環保局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7條規定,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查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若發現土壤、底泥或地下水因受污染而有影響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之虞者,得命污染行為人、潛在污染責任人、場所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為之,以減輕污染影響或避免污染擴大。
桃園環保局並要求聯勤司令部北區油庫高坪分庫,主動與社區管理委員會協商善後處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