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達情理,講求寬厚
強盜張海,率領眾多強盜,要經過高郵(今高郵縣)。知軍(軍事長官)晁仲約,覺得無力抵禦,下令高郵地區的富戶,準備金帛和牛酒,犒勞張海及其部眾,使他們路經高郵時,不要燒殺搶掠,不要危害百姓。
此事被朝廷知道後,大為震怒。大臣富弼提議:處死晁仲約。范仲淹反對,說:「士兵與武器充足,可以與賊戰鬥,堅守城池,遇到賊兵不戰,而賄賂他們,以求自保,依法當誅。但是,如今高郵缺乏士卒和兵器,無法御賊,此誠可以得到寬恕。處死晁知軍,不合乎法的本意,法的本意是保民致安。況且,從百姓的角度講,破費些錢物,而免於被殺、被搶掠,也一定很高興。」於是,宋仁宗饒恕了晁仲約。
富弼惱火范仲淹反對自己的意見。范仲淹心平氣和的對他說:「我講的意見,合於情理。凡事要通達情理,講求寬厚。自從宋朝開國以來,還沒有輕易的處死過臣子。你為什麼要輕易的開這先例呢?先例一開,如火山迸發,想止都止不住了。萬一將來濫殺大臣,我們自己也無法保全。」
富弼覺得范仲淹講的有道理,火氣也就消了。
二、不職者委以事,不慎者諭以禍福
杜衍為政,不依靠嚴刑峻法,去督促手下官吏。但其部屬及管轄下的百姓,仍然畏懼他的清廉正直與嚴格要求。
杜衍自稱:他自從當知州,到出任安撫使,沒有毀掉過一個官員。他的做法是:對於不好好幹事的人,委派給他很多事做,使他無法偷懶;對於處事不謹慎,而犯有過失的官員,曉以利害,令他改邪歸正;對於有文才、有政績的人,雖然從未見過面,也極力向朝廷推薦。
所以,大家都勤勉盡責,力求上進。
三、降卒共食,歡歌笑語
高仁厚打敗了韓求的部隊後,韓求手下十三個寨子的士卒,都投降了。
高仁厚手下的將士,想把韓求的十三個寨子,統統放火燒掉,以免被土匪利用。
高仁厚制止道:「那許多投降了的士卒,都還沒有吃飯。還是先安排他們燒火做飯吃吧。」吃完飯後,又叫他們好好休息。士卒們吃飽了飯,整個晚上,歡聲笑語,歌聲不絕。
第二天,早晨起床後,士卒們主動把寨中物資、糧草運出來,然後再放火燒掉了那些寨子。他們高高興興的跟隨朝廷的大軍,一同出發了。
四、刑罰過重,適得其反
曹操軍中的法律規定:軍隊出征時,士卒逃亡,治罪其妻子和孩子。然而士卒逃亡之事,還是經常發生。曹操打算加重刑法,連逃亡者的父母兄弟,也一起治罪。
高柔勸曹操說:「士卒從軍中逃亡,確實是一個大問題。但是我私下裡聽說,逃亡者中,有反悔的,想重新回來。我覺得應該寬免逃亡者的妻子和孩子,鼓勵逃亡者,重新返回軍隊。假若加重刑法,受連累的人多,我擔心軍士見到有人逃亡,害怕殃及自己,也跟著逃亡了。那時你又懲辦誰呢?由此可見,重刑不僅不能制止逃亡,反而會使逃亡者增多。」
曹操長時間裡、多次的稱讚高柔的意見很對。
五、宋太祖辦案
李漢超鎮守關南(今河北省白洋澱以東至河間縣一帶)時,有一當地居民,狀告他強娶自己的女兒為妾,也有上告他強行借貸當地百姓的錢財不還。
宋太祖召見那位狀告李漢超強娶己女為妾的人,問他:「你打算把女兒嫁給什麼人呢?」那人回答:「打算嫁給一個農家子弟。」太祖又問:「漢超到關南鎮守以前,契丹族對這一地區怎麼樣?」回答道:「契丹族每年都侵入本地搶掠。「太祖再問:「現在情況怎麼樣?」回答說:「現在契丹族不再侵入本地。」宋太祖說:「漢超是朝廷的重臣。你的女兒做他的妾,不比當一名農婦強?假使漢超不駐守關南,你們家能保全得住財物嗎?」告狀的人,不敢再講什麼。
太祖斥責了那個告狀的人,把他打發走了。然後又下密旨,給李漢超:「你立即還人家的女兒和所借別人的錢。這次我姑且饒恕你,以後不可再犯!」
後來,那個告狀人,見女兒歸來,喜出望外。李漢超先是驚恐,歸還了人和錢後,也如釋重負。
六、小損當大益,初貧後富,必然理也
朱雋小時候,死了父親,母親靠賣繒帛維持家庭生活。
朱雋是有名的孝子,並且重義輕財。當時同郡的一個叫周規的人,被官府徵召,行前,借本郡官庫錢百萬,置辦衣服和帽子。後來管庫的人逼周規家還錢。周規家貧窮,還不起。
朱雋知道後,將母親織的繒帛偷出來,替周規還了債。母親知道後很生氣,責備他。他卻說:「失小得大,先貧後富,是必然之理!」
後來,朱雋家果然富貴起來。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轉載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