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取締違規廣告物
【大紀元2011年03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彭瑞蘭台灣新竹報導)新竹縣長邱鏡淳指示環保局,為減少違規廣告物污染視覺和生活空間,美化市容、提昇生活水準,加強取締,並發動全民拿起相機,加入檢舉告發的行列,若收集一定違規廣告看板,可於上班時間到環保局兌換日用品。
環保局統計,99年1月迄100年2月共拆除約1千7百萬件,電信單位協助停話3848件,告發220件,處分207件。另外,也成立跨局處廣告物管理改善推動小組,制定竹縣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讓縣民在申請設置廣告物時有所依循,維持市容及公共安全。
環保機關對於違規張貼、懸掛廣告的行為,除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另可依電信法規定移送電信業者予以停話處份。
新竹縣政府環保局呼籲業者自重自律,在合法廣告公佈欄上張貼廣告,共同打造整齊有序的家園,切勿製造、張貼違規廣告,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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