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華:遣陸台嫌返台無時間表
【大紀元3月14日報導】聯合報今天報導「菲遣送台犯大陸同意月底還人」,法務部與刑事局今天召開記者會澄清「媒體報導與事實有出入」,相關遣返工作還待進一步協商,希望媒體「不要做過度解讀」。
據中央社報導,對於今天媒體有關遭菲律賓將14名台籍詐欺案嫌疑人遣送中國大陸的相關報導,引起警政署長王卓鈞不悅,指示刑事警察局長林德華澄清。林德華隨即會同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相關遣返,蔡瑞宗表示,法務部立場認為對岸在調查證據告一段落後,在全案起訴前將嫌疑人相關卷證一併移交我方,以利日後偵、審程序進行。
蔡瑞宗說,相關卷證資料是否證明犯罪,應由檢察官檢視認定,也應由檢方主導偵辦及蒐證方向,依蒐證所得,以一罪一罰具體求刑。蔡指出,全案因犯罪地、行為人、被害人分屬菲律賓及兩岸,此屬管轄權競合,我方基於人權考量及落實協議精神,要求對岸遣返,與主權爭議無關。
本月7到l1日率5人工作小組赴大陸磋商兩岸境外打擊犯罪的林德華,當時也前往北京市第一拘留所見到14名台籍嫌疑人。他今天重申,由於案情複雜,對於相關遣返,雙方還要進一步協商,目前還在磋商階段,沒有體結果,更沒有時間表,希望媒體「不要做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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