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馬浮雲 天天丟人–尋友記之一
【大紀元2011年03月13日訊】昨天晚上網友(レ小魚兒★. 280447795)來電,秋風丟了。
我們的朋友,我的小兄弟秋風ツ落葉﹎ 471907598,按實名制的正確叫法就應該是:袁峰。工作生活在廣東一個叫汕頭的小地方。
我們是一個群的朋友,秋風是群主,我是管理員,交往自然就多些。在天涯,我們也是一個部落的–就是那個有名的縱論天下事部落。
秋風是個年青人,悟性極高。縱然每天上班工作要做十二個小時,好少休息,還是要抽時間讀書學習。一個農民工,一個初中學歷的農民工,活在異鄉,要在這個社會生存,實是需要付出極大心智與體力的。
印象裡,秋風是個熱心腸。待人非常友好,就是性子有點急。也難怪,叫你一天工作十二個小時,要不焦慮也難。
言歸正傳。昨天晚上(2月23號)小魚兒驚慌的告訴我,我們的朋友,好男兒秋風丟了。自前天晚上九點之後就找不到人了,電話更是打不通。我淡淡的說,你不會去他住的地方找。一天不見就如此恐懼,心急如焚,甚麼年代呀?
後來小魚兒又來電話,說是到了秋風住地,還是找不到人。誰也不知道秋風到底哪裏去了。一點音信都斷了。 小魚兒沒了主意。我也有點急了,我告訴她,立馬報警!去最近的派出所報警,第一時間去報警。
警察非常生氣,說為甚麼要報警?小魚兒更氣了,不是說,有困難找警察嗎,我的朋友丟了,到派出所來報警有錯嗎,人丟了,我來報警難道也犯法了?你們不是說,你們是保護我們人身生命財產權利的機構嗎?
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小魚兒在派出所找到了丟失一天一夜的秋風。
秋風竟然就在派出所!
派出所的人說,秋風被拘留了。原因是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上網,所以要關起來。
我不是律師,我不知道冒用他人身份證上網是甚麼罪。更不知道這個罪錯需要以拘留十天來制裁。警方如此處罰,或自有警方的法理依據吧。善良的人們,如我輩只好做此猜測。
我是一個不幸的人,經常聽到朋友丟了的消息,一天丟好多。開始是心急如焚,一急就胃痛。尤其是這向,天天丟人,四處丟人,不斷的丟,我們又無能為力,只有找人的份。好不容易找到人了,沒過幾天又丟了。更讓我痛心的是,人丟了,整個中國就像沒事兒一樣的,尋人啟事也不准張貼。我不知道這是哪朝哪代制定的王法。
丟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不允許尋人的邏輯則讓我覺得特別下三爛。這時我就只有憤怒:草泥馬的國,憑甚麼,為甚麼,天天丟人,四處丟人,還兼泥馬的丟得不爽嗎?
我也是一個幸福的人,我那些被丟了的朋友,個個是佳人,條條是漢子。縱然渺小(我有個好朋友,名叫SMZ渺小(實名梁海怡),
前幾天也被丟了),當然只是小人物,也沒有甚麼驚天大事業,也不是蠻有錢,可是講道義,有良知,知情達理,敬業工作,同時也一直在做那種沒有回報的義工。我痛心的時候,會問候我。
不要拿監獄來恐嚇,我腳下土地早已人間煉獄。
更別以死亡來威脅,我苟且活著儼然行屍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