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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光電
【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0日電)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爭議餘波盪漾,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對已於去年12月31日與台電簽約廠商,也要適用99年費率收購,經濟部長施顏祥說,這樣「開小門」下去會沒完沒了。
施顏祥指出,對於今天立法院臨時提案,經濟部會先跟行政院商量再看看怎麼做。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評估,若依照委員會提案內容做,國庫將再多支出新台幣30億元,必須要審慎考量。
經濟部去年12月17日公告,將太陽能躉購費率起算日由「簽約日」改為「完工日」,由於牽涉廠商利益,引發強烈反彈,今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修改規定,對已經於去年12月31日前跟台電公司完成簽約廠商,必須以99年度較高費率收購。
經濟部官員說,立法院決議內容代表不論廠商是否在原先設定緩衝期 2月28日前完工,政府必須全部買單,依照99年較高躉購費率收購,初步估算,適用廠商會從原先設定在2月28日完工的18家暴增到200多家,政府要支出費用也將從 5億元飆升至30億元,會是相當大的財政負擔。
對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做出的臨時提案,施顏祥在備詢完後對媒體記者說,「要跟行政院商量一下,有些程序要走完」,不過他也坦言,如果這樣「開小門」,後面就會一直這樣下去,沒完沒了。
經濟部修改收購費率計算基準,主要差別是隨著太陽能成本的下跌,去年的躉購費率較高,今年較低,價差達3成多,由於影響利益甚鉅,讓廠商跳腳。
經濟部為平息廠商怨氣,年初才宣布補救措施,即去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才與台電簽約廠商,若能於今年 2月28日前完工,則以去年較高費率計算,符合條件廠商有18家,經濟部估計約讓國庫多支出 5億元;但若依照今天立法院決議,國庫將多支出3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