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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包庇色情業 6警調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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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1日電)在台中市經營色情酒店的楊姓男子,自民國85年間起,涉嫌陸續向6名當時擔任調查或警察人員行賄換取包庇或洩密。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今天將6名警調人員起訴,最高求刑25年。

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查,楊姓男子夫婦在台中市陸續經營多家色情酒店,他們為避免司法單位稽查取締,在10多年間,陸續向6名警調人員以每個月新台幣10萬元到40萬元不等金額行賄,換取警調人員出面打點酒店所在的警察或調查單位人員,設法加以包庇,或是提供稽查酒店的訊息。

檢方查出,包括朱姓調查官及康姓、況姓、陳姓、張姓等員警,都曾收受楊姓色情酒店業者的賄賂款,合計行賄數額約3000多萬元。另外,康姓員警及另1名洪姓員警,則涉嫌洩露警方取締酒店的訊息給業者。

雖然6名警調人員都否認犯行,但檢察官依據業者的供詞及相關證據,認定確有收受賄賂或洩密等作為,偵查終結後,與4名酒店人員一併提起公訴。

檢察官並以6名警調人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嚴重戕害司法機關信譽與形象,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分別予以具體求刑。朱姓調查官與康姓員警都被求處有期徒刑25年;陳姓員警被求刑22年;況姓員警被求刑20年;張姓員警被求刑18年;單純涉嫌洩密的洪姓員警被求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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