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2月8日,紐約市議會就加強冬季供暖執法的兩個議案(Int. No. 291 和Int. No. 437)舉行聽證會,市議會房屋建築委員會主席迪蘭(Erik Martin Dilan)議員主持了聽證會,市公益保護人白思豪及眾多議員出席了會議,受議案影響的雙方:房東和租戶以及自己擁有房的住戶個人及組織的代表向議員們表達了對議案的態度。
291號議案發起人、市公益保護人白思豪表示,現存的法規是:如果房主不給住戶提供暖氣和熱水,房主面臨的是每天$250 至$500的罰款。如果在同一地址、同一年中多次發生,那麼之後的每天罰款為$500至$1000。新的法案則將考察時間延長至兩年間。這是因為一些房主故意重複停止供暖、供熱水,在被法院判罰的時候能以較低的罰金逃避實質的製裁。該法案會加重對房主重複發生給住戶停熱水、停暖氣的懲罰。而考慮到住戶在如此寒冷的天氣沒有暖氣、熱水,這些懲罰是促使房主改正的必要手段。
布碌崙居民、西裔的普吉拉(Gladys Puglla)女士表示,她在浦坦南大街(1406 Putnam Ave.)1406號2R單元生活了12年, 這12年來,她們只在白天(下午6點之前)有暖氣,晚上基本沒有,而她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給311 打電話求救,但沒有結果。她家裡還有個1歲半的孫女和她們同住。
紐約最大的房主聯盟「房租穩定協會」(Rent Stabilization Association)政府關係部門的李奇先生表示, 正如議員、市公益保護人所說,那些房主只是極少數,而作為大多數房主會積極配合,解決實現上述法案過程中的問題。
華埠居民鄭芝欽女士說,她住德蘭西街(Delancy)10幾年,近年她的房東就在週末給她停供暖、停熱水,多次投訴也沒有解決,而且房東甚至說是因為房屋密封不好造成的。她非常支持這個法案,只有一定程度的懲罰才能使房東真正認識到需要改好。華埠居民協會的王馨臨小姐指出,華埠的那些房東採取這種手段是為了驅趕住戶,以便提高租金,是華埠「貴族化」的一部分。
紐約Co-Op 和Condo 擁有者委員會(Council of New York Cooperatives and Condonminiums)的代表儒斯曼(Mary Ann Rothman)女士則向議會表示,希望議會考慮不要強制Co-Op 和Condo的住戶執行437號法令:每家必須安裝經過房屋局標定過的室內溫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