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04日訊】中國近來倡導「自主創新」,試圖打破對外國科技的依賴,甚至要求供應商不得使用外國智慧財產的產品,引發美國關切。然而,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向來嚴重,許多西方國家在屢屢吃虧之餘,不得不改變經營策略,以保護自身權益。
中共認為中國公司依賴外國科技會威脅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因而倡導「自主創新」,要以「中國創造」(innovated in China)取代「中國製造」(made in China)。但由於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嚴重,非但影響「自主創新」,也改變西方公司在中國經營的策略,甚至危及中國與美國等其他國家的關係。中國創新之路似乎窒礙難行。
從「中國製造」轉向「中國創造」?
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9月28日發表資深研究員史國力(Adam Segal)的評論文章〈中國的創新之牆〉(China’s Innovation Wall),作者以「牆」暗喻中國的創新之路遭遇阻礙。
作者表示,中國製造商生產產品通常要支付不同零件的權利金給歐洲或日本公司。隨著能源、勞工和物料成本的增加,這些製造商的利潤日益減少。有鑒於此,中共決策者不再滿足於中國是世界工廠的地位,而試圖強化中國的經濟,打破中國對外國科技的依賴性,從「中國製造」轉向「中國創造」。
中共於2006年的一份報告中首度使用「自主創新」的詞彙,這份報告涵蓋「由上而下」的官方政策和「由下而上」的具體細節,以促進科技創新。
該報告提到其科技創新的終極目標──中國在十五年內成為創新國家,並在二十一世紀中葉之前成為科技領域的強國。報告說,在2020年之前,中國應減少對他國科技的依賴程度至30%或以下。報告將中國公司對他國的依賴,特別是美日兩國,視為對中國人民和經濟安全的威脅。
以「自主創新」之名訂立採購門檻
作者指出,報告所倡議的新政策激怒了外國政府和高科技公司。舉例來說,中共於2009年宣佈,政府的供應廠商應聲明其產品包含自主創新,沒有使用外國智慧財產。但因為研發是全球性的協同過程,要求使用完全沒有運用國外技術的單一高科技產品,顯然是不切實際的。
此外,中共未能保護外商在中國市場的智慧財產權,導致大量的竊密和盜版事件經常發生。美國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大中華區高級主任王傑(Jeremie Waterman)曾於6月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作證說,中國不健全的法律環境,使中共得以因智慧財產問題干預市場,並協助中國公司「再創造」有競爭性的智慧財產,以取代外國科技。
美國對智慧財產權問題已經公開表達關注之意。對此,中共做出某些讓步,聲稱2009年宣佈的採購政策只是初步草案,未來的修訂會考量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問題,並加入世貿的政府採購協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確保外國公司在政府採購案上不受差別待遇。
對於美國而言,這些讓步是策略性的,而非實際改變。即使中共在美國的壓力之下修改某些政策,它仍堅持其減少依賴外國科技的目標。
有關自主創新的爭議,最終可能使中美關係蒙上陰影。如果雙方無法在科技發展和貿易方面取得共識,未來十年可能會充滿衝突和競爭。
西方公司改變經營策略
《華爾街日報》8月30日報導說,多年來,西方公司經常以合資企業的方式進入中國市場,這涉及到移轉技術或智慧財產給中國夥伴。然而,西方公司逐漸關注此種經營方式的智慧財產安全。
今年7月,摩托羅拉(Motorola Inc.)控告中國最大的電信設備公司──華為,聲稱該公司藉由一家美國公司作為掩護,竊取其商業機密。華為否認這項指控。
像這樣的案例抵銷了中國低製造成本和巨大消費市場的前景,改變西方公司在當地經營的劇本。
這些西方公司採行部分策略和顧問公司的建議,包括不與中國合資夥伴分享最敏感的智慧財產、多派遣自家員工監管生產、與無法成為競爭對手的小公司合作、成立合資企業時盡量取得更多控制權、將製程分割並在不同地區生產與組裝等。
很多西方公司也採行技術上的防護措施。美國顧問公司埃森哲(Accenture Plc)負責製造業的總經理伯格曼(Rich Bergmann)表示,美國公司將設計方案加密,並創造出有時效性、無法存檔、無法轉寄和列印的方案。使用者必須有特殊密碼才能打開這些檔案。
還有一種稱為定時炸彈的檔案,只顯示一段時間就會消失,它能協助控管閱讀這些資訊的人。
保護智慧財產重於降低短期成本
報導指出,有些公司完全避免在中國成立合資企業,部份原因是基於智慧財產權的考量。以生產LED燈和零件的美商科銳公司(Cree Inc.)為例,該公司在中國沒有涉足任何合資企業。
該公司財務長克茲維爾(John Kurtzweil)說:「我們不希望智慧財產外洩到美國之外。我們希望盡量控管智慧財產。」他表示,保護智慧財產比降低短期成本還重要。
此外,科銳公司在中國擁有自己的生產工廠,並非透過合資或與中國企業合作經營工廠。克茲維爾說:「我們希望控管技術、技術的分配與相關的智慧財產,而最佳的方式就是以我們熟識多年、並能完全掌握的團隊來做。」◇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第196期【西方看中國】欄目(2010/11/04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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