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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36計(二十五)

王維洛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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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在為該可行性報告的評價中寫道:考慮移民的艱巨性和經濟合理性,世界銀行不支持比海拔一百六十米更高的水庫正常蓄水位。世界銀行的態度是建立在加拿大可行性報告中,所提出的移民總人數七十二點七萬,此移民人數是世界銀行認為可以接受的最高上限。而實際情況又是如何?中國的政治家不是喜歡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那麼就讓事實來說話吧!

二○○六年,三峽水庫蓄水至海拔一百五十六米,距離加拿大方面推薦的海拔一百六十米還差四米,為達到這個蓄水位,已經搬遷了一百二十三萬移民!加拿大方面計算的三峽工程造價為二百四十六億元人民幣(一九八七年年中價),而實際上三峽工程造價,超出二千億元人民幣。

加拿大國際專案管理集團長江聯營公司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實質是,加拿大公司為了優先拿到三峽工程建設中主要專案和提供發電機組等設備的合同,全盤接受水利部和長江水利委員會提供的資料和建議,將中國方面希望得到的結論,用西方國家普遍採用的撰寫形式,加以包裝。

國際仲裁

在加拿大多倫多的國際探查組織(Probe. International)組織了世界上九名學者,包括水利、地理、經濟、能源等方面的專家、對加拿大國際項目管理集團長江聯營公司所作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進行再評估。學者指出,加拿大電力工程財團,為了從龐大的三峽工程中得到豐厚的利益,不惜在資料不足的情況下,做出一個不負責任的、並且充滿誤導性結論的可行性報告。

更甚者,中國政府將根據這份錯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出錯誤的決策。一位專家對此份報告的評價是:這哪裏是科學和工程學?純粹是利用加拿大納稅人的錢去強姦民意。國際探查組織和其他一些民間團體,將加拿大政府支持,由長江聯營公司提出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告到了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第二國際水利仲裁局」。

一九九一年,阿姆斯特丹「第二國際水利仲裁局」裁定:加拿大政府和工程財團在建議三峽工程上馬事宜中,密謀行事。指出由加拿大政府資助、加拿大工程財團為中國政府撰寫的可行性報告,是出於私利,對於三峽工程的生態、社會、經濟風險估計不足,一心只希望從三峽工程中,獲得高達數億加元的合同,從而慫恿三峽工程早日動工。「第二國際水利仲裁局」不僅譴責加拿大政府資助這項喪失信用的可行性研究,也指責中國政府全然接受這份滿是疑點的可行性報告。註:陳中玉〈三峽工程激辯未了──加國可行性報告受國際抨擊〉,《爭鳴》一九九三年三月號,第五十九至六十頁。

由於「第二國際水利仲裁局」的裁定,加拿大國際專案管理集團不能繼續參與三峽工程。但是中國三峽工程的決策者,是不會忘記加拿大長江聯營公司對三峽工程上馬的支持。雖然加拿大公司不能直接在三峽工程上獲得專案,但中國還有許多其他的水利工程,如黃河小浪底大壩工程、清江水布埡大壩工程等等,組成加拿大國際項目管理集團長江聯營公司的加拿大公司,在這些工程上,都拿到了許多項目,作為報償。

遠交近攻

古文云:「王不如遠交而近攻,得寸則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也。」意思是,大王不如交好距離遠的國家進攻鄰近的國家,這樣,得了一寸土地就是大王的一寸土地,得了一尺土地就是大王的一尺土地。

中共利用加拿大長江聯營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結論,來封住國內反對派的嘴,正為遠交近攻計謀的現代應用。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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