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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案廣告不實 台公平會罰1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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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竹南「公園苑」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而建造執照的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依法不得作住宅使用。但平面參考圖、樣品屋表現為一般含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的住家格局。易使消費者誤解為多用途建案。此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公平會23日立案通過,處以17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議通過,除要求「公園苑」的建商總誼建設公司及銷售公司富旺應立即停止,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外,並處總誼公司120萬元、富旺公司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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