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獲得 U簽證
【大紀元2011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紐約工商訊)如果你在美國境內(在特定條件下境外也可以)受到過侵害,成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雖然你沒有身份或者甚至有遞解(驅逐)令,你仍然可以申請U簽證。獲得U簽證就意味著成為合法入境者,可以合法居留美國四年並在第四年可以申請調整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
申請U簽證關鍵有兩條:一,必須是刑事犯罪受害者;二,及時報案並積極配合破案或出庭作證。所以如果你在美國受到過犯罪行為侵害,你應及時報警。若你受侵害的事件時隔比較久遠,只要你能夠幫助美國政府捉拿嫌犯歸案,你也符合申請U簽證的條件。
對於沒有身份,甚至有遞解令在身的人,U簽證提供了一個解決身份問題的有效途徑。
要求及時報警,並不是說必須及時申請U簽證。在吉愛華律師樓經辦的成功案例中,有一位客人在2005年受到搶劫,當地警方在他報警後當天抓獲嫌犯,但是客人直到2010年四月份才委託律師代他申請U簽證。該申請於2010年11月份獲准,客戶獲得U-1簽證,而他的太太於兩週後獲得U-2簽證。這對夫婦的遞解令隨後取消。
刑事犯罪受害者當然包括家庭暴力受害者,有一個客人受到男朋友毆打若干次,從未報警。來找吉愛華律師樓時,律師看到她身上確實有青腫,就幫她報警,然後代她申請U簽證。該申請10個月後獲准。她收到U簽證後遞解令也隨後取消。
就申請U簽證的程序而論,執法機關在B表上簽字極其重要。據吉愛華律師樓所觀測,在紐約曾經有多家律師樓代表客人申請U簽證,但大多數這類申請都由於B表沒有簽字而遭否決。同時也發現有不少人以在偷渡入境過程中受到「蛇頭」欺詐或毆打虐待為理由申請U簽證,但除非申請人能夠提供資料有助於美國政府捕獲「蛇頭」,不然即使有報案而後申請U簽證,這類申請仍然不可能獲准。
如果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信息或者需要幫助申請U簽證,歡迎到吉愛華律師樓 (Edward Giuliano & Associates PLLC)諮詢。
吉愛華律師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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