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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正:高檢署應依普遍管轄積極偵辦陳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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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遼寧省省長陳政高因違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他成為在台被控告的第七名中共官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高檢署應就國際法上的普遍管轄原則,對陳政高展開積極偵辦,立委也應該問法務部,對法輪功提出的那些告訴,是不是檢察官應該依法辦理。

林峰正17日接受記者專訪表示,在中國迫害人權的中共官員在台灣,他們被認為涉及違反台灣的法律,法輪功已經向高檢署提出告訴,「過去檢察署雖然說依法辦理,事實上幾乎都沒有發動任何的偵查動作,大概告的人做一個筆錄,至於被告的如何不知道,或者有很多的推託藉口」。

台灣立法院及12個縣市議會通過對中共人權惡棍三不人權提案之後,陳政高仍被政府放行來台。林峰正指出,如果你不邀訪就毋須處理陳政高的被告問題,但你也不接受民意機關的建議,執意邀請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的陳政高來,就面臨檢察機關在我們管轄範圍內如何執法的問題。

林峰正強調指出,很清楚全世界除了台灣以外,其他國家認為中共高官去訪問,他們覺得有犯法照樣去行使普遍管轄權,他們也真的辦了這樣的案子。但我們之前要求政府要行使普遍管轄,他們認為沒辦法,不願意對來台灣的中共高官被提告的部份做處理。

林峰正表示,對於菲律賓遣返台籍嫌犯給中共,法務部宣稱,依據國內過去判決,中華民國的司法領域管轄包含大陸地區。他指出,既然法務部這次認為它有國內的刑事司法管轄權,法務部自己說的話就應該照著做,高檢署就應該依法辦理扣押陳政高,該聲押要聲押,「立法委員也應該好好的問一下法務部,對法輪功提出的那些告訴,是不是檢察官應該依法辦理。」

林峰正也指出,台灣一直都走在自由民主的道路,政府也堅持不走回頭路,台灣要讓全世界看到華人社會有民主、法治及人權的可能。我們一直非常希望能夠幫助中國律師界,尤其遭到迫害的一些維權律師,希望能夠提供他們實質的幫助,至少我們要給他們聲援,這也是台灣扮演在華人社會裡面,引導中國走向民主自由人權的一個基本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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