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國外帳戶逃稅 美國稅局再次特赦
【大紀元2011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俞冰編譯報導)美國國稅局近日表示,在國外擁有銀行帳號的美國納稅人需在8月31日前向政府披露他們的隱藏財產,以免被追究刑事責任。
彭博社報導,自願披露隱藏財產的人需要支付從2003到2010年占帳戶總金額最高達25%的稅,再加上那些年中的欠稅,利息和欠稅的處罰。稅務律師表示,新的銀行資訊公開的規定將在2013年生效,這讓國稅局的特赦條件相當吸引人。
該計劃是美國政府打擊通過境外帳戶逃稅的一項努力。在2009年10月結束的一項類似計劃使得約15,000名納稅人支付了六年內未申報收入的稅款,並加上20%的罰款。
國稅局局長舒爾曼(Douglas Shulman)在與記者的電話會議中表示:「在我們找到他們之前,這給了人們一個機會。」他還表示,國稅局正在繼續調查美國境外的一些銀行,一些調查已經處於「非常深入」的階段。
舒爾曼說,2009年結案的2,000個案子帶來了近4億美元的收入。國稅局表示,未披露隱藏帳目和提交虛假納稅申報的犯罪行為將被判監禁和高達50萬美元罰款。
另外3,000名納稅人在最初的計劃結束後申報了他們的帳戶。據舒爾曼去年12月9日表示, 他們將有資格參加條件不如頭一次優厚的新計劃。
紐約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卡普蘭表示,她不指望這次會有很多納稅人回應,除非國稅局宣布涉及具體銀行的調查。
國稅局呼籲納稅人,在對海外銀行的新報告要求和稅收協定的變化,能夠給予政府更多的信息,以便向司法部報告刑事案件之前,透露他們的帳戶。
在新的資訊公開的要求下,海外銀行如果不向美國國稅局分享帳戶持有人的信息,將面臨來自美國國內30%的付款被扣。舒爾曼表示,國稅局調查人員一直在跟蹤從歐洲遷移到亞洲的資產。
據預測,在香港和新加坡的銀行將成為美國國稅局的焦點。更嚴格的政策執行和新的銀行披露規矩將使美國公民在海外銀行隱藏帳戶變得更加困難。
在新的和上一個計劃下,一些納稅人將只面臨5%的罰款。在新計劃下,該類別包括還沒有對所繼承賬戶進行積極管理的人。
與2009年的方案不同的是,新的倡議對在海外帳戶中從未超過75,000美元限額的人劃出了一個單獨的處罰類別。他們將面臨12.5%的罰款。舒爾曼說,參加了2009年方案, 並且帳戶金額低於限額的納稅人將收到更少的罰款。
正在被審計的納稅人不能參加此計劃,在2009年透露了帳戶的人也在計劃之外。那些通過修改以前提交的報稅表來進行「不聲不響」披露的人可以申請參加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