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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
【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8日電)台北關稅局今天說,2010年辦理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案件約24.9萬件,退稅金額逾新台幣3.98億元,換算為旅客來台購物消費金額,共創造83億元商機。
其中,大陸籍旅客約佔50%、日本籍旅客約佔12%,為主要申請退稅旅客。
台北關說,如果與98年退稅金額2億8000萬元及97年1億6700萬元比較,最近3年內每年約成長50%。
關稅局說,台灣境內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Tax Refund Shopping)特定營業人商店已多達566家,外籍旅客於同1天向同1家購買可隨行攜帶出境應稅貨物,達到3000元以上,在購買貨物日起30日內出境者可以申請退稅。
台北關稅局說,申請退稅旅客可於出境當日持護照、特定貨物、特定營業人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及記載可退稅貨物字樣的統一發票,向出境機場或港口海關外籍旅客退稅服務櫃檯申請退還特定貨物營業稅。
為能於出境時順利辦理退稅,台北關稅局提醒旅客購物結帳時,主動向銷售人員表示所購買貨物要申辦退稅,並出示護照,供銷售人員在開立的統一發票上登錄「姓名」及「護照號碼」,再持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向商店專責櫃檯洽請開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申請表」,供出境時向海關申請退還5%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