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反霸凌 台教團籲設帶薪日
【大紀元2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6日電)教育團體今天出面呼籲,霸凌問題常肇因於家庭,因此更需要家長參與,希望未來推動修法,讓家長不扣薪也能參加親師日,讓家長無後顧之憂,參與親子活動,重建家庭功能。
全國教師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和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舉行「不是粉紅就可以改善霸凌」記者會,會中針對反霸凌提出因應策略。
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工師黃韻如表示,霸凌通報多以肢體霸凌為主,網路和關係霸凌的心理影響其實也很需要關注,但通常不會進入通報系統;此外,霸凌不是疾病,也不是單純的校園問題,而是家庭議題,因此,防霸凌更需要走出校園進到家庭和社區的社工人員。
黃韻如說,立法院雖修正「國民教育法」,規定應聘請專任人員,但卻以班級數為設置條件,班級數多的學校多在都會區,因此,可能會造成專業輔導人員過於集中都會區或明星學校,而需協助的小班小校反而得不到協助。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霸凌問題肇因於家庭,不是穿粉紅衣服或是打打通報專線就不會有霸凌,因此,除了教育部,內政部、經濟部等部會都有責任一起參與反霸凌,像是學校安排的親師日,有很多家長不敢向工作單位請假,結果造成最該到學校、最有急迫性的家長反而無法到校。
劉欽旭建議,應成立跨部會小組,並修改法令,讓家長以不扣薪、不影響工作條件的方式出席學校親師日,讓家長無後顧之憂;而輔導人力部分,都會地區可用鐘點補助外聘諮商師,偏鄉地區因距離較遠,採全職專任心理諮商師的制度,更有利學校對霸凌問題進行長期追蹤。
立法院1月修正「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國中、小得視需要另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班級數55班以上的學校,至少設專任專業輔導人員1名;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20校以下者,置1人,21校至40校者,置2人,41校以上者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