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開桌上的法院傳票,寫道「傳李道中為朱xx訴請與張xx裁判離婚案證人,請於x年x月x日x時至臺北地方法院出庭作證。」接到這張傳票,我滿心感慨!沒想到擔心的事,最後終於發生了……
張小姐是我的老病患,她十九歲那年第一次發病,不過病情很快穩定下來且功能恢復的相當完全,她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也找到不錯的工作。
在門診追蹤治療一段時間便中斷,再一次回到醫院已經是四年後,復發原因是和戀愛中的男朋友吵架,所引起的心理壓力。最後分手了。出院後她依約定回診追蹤,過了一年多。
有一天,她告訴我她交了一位新男友,父母彼此已見過面,彼此相當滿意,且兩人已經論及婚嫁。
經過深入會談,她說出心底深處潛藏的焦慮與恐懼:「我會不會又一次一次發病?是不是無法斷根?必須一輩子吃藥看醫師?萬一將來被我的先生發現該怎麼辦?這個病會不會遺傳?萬一遺傳給小孩怎麼辦?」面對這麼多的徬徨與猶豫,她心理的壓力如此巨大。面臨婚姻抉擇之際,這些問題都必須詳加考慮。
我把她的父母找來會談,跟他們解釋女兒這個病仍有復發的風險、結婚可能面臨的心理壓力、未來遺傳的可能性等等。如果繼續瞞著男方,結婚後張小姐心裡的壓力會比現在有過之而無不及,是不是應該考慮在結婚前,把曾經罹患精神病的事情告訴男方。如果男孩子對精神疾病不暸解,或者擔心害怕,你們可以帶他來,由我跟他解釋,減除他的疑慮。
這樣能減輕張小姐必須瞞著未來丈夫的心理壓力,而男方對她的病情暸解後,將來還能督促她定期回診….」我一番話還沒說完,她的父母就叫了起來:「你開什麼玩笑!」「告訴男方?人家一聽說我女兒曾得過神經病,不馬上嚇得跑掉才怪!好不容易才找到這個不錯的男孩,怎麼可以告訴對方呢?這豈不是拿我女兒終身的幸福開玩笑?」
她父母不顧我再三解釋與勸告,態度相當堅決。我表示:「醫師會儘量提供你們意見,最後的決定還是你們自己。您女兒能夠找到適合的對象,我也很為她高興。」
然而在我心裡,另外有一番話我卻忍住了,無法說出來……「你們以為真能瞞騙男方一輩子?遲早會被發現的,如果要跑,那時一樣會跑,假如又有孩子情況會更加複雜。婚姻和家庭的悲劇,到時候受傷的人恐怕會更多,這才真正是拿女兒的終身幸福在冒險啊!」(待續)@◇
(本文作者為精神科主治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