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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學術

傅國湧:胡適何曾被國民黨逮捕過?

【大紀元2011年02月13日訊】如果沒有其他相關可參證的史料,回憶錄有時是靠不住的,不能無條件地相信一家之言。讀政治人物、新聞記者的回憶錄尤其要小心謹慎,甚至要認真辨識。自1926年起,《紐約時報》記者哈雷特•阿班駐中國十五年,經歷過那個風雲跌宕的大時代,他的回憶錄誠然是有價值的,但我們如果將他的回憶當作信史,恐怕就會上當。不說別的,其中一個明顯的史實錯誤,一眼就可以發現,稱胡適於1929年夏天曾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四天後無條件釋放。書中是這麼表述的:

……文告發佈了,胡適也被召去聽訓,但他繼續無視友輩的警告,終至被捕。他的危險極大,我也全情關注此案。及至聽說他已被秘密判處死刑,且刑期已定,便馬上寫了一篇電訊稿,對此案作了概述,然後托人帶往香港,再發往紐約。

我還告訴時報,拯救這個偉人及好人的唯一方法,是在時報上發表社論,對迫害行為作強烈譴責,然後通過電報將社論發給我,授權我不惜財力物力,設法讓遠東的所有報刊將此篇社論刊出。

1929年8月3日,《紐約時報》專門為胡適發表社論。

我將這篇社論,在遠東廣為散發。社論的英文版被送給上海的所有英文報刊,並通過無線電報發往北平、天津、漢口、南京、廣東和香港。……

四天後,胡適被無條件釋放……

[《民國採訪戰》,廣西師大出版社2008年版121—123頁]

既然親歷者哈雷特•阿班言之鑿鑿,對胡適生平缺乏深入瞭解的人很容易會相信其事,包括此書的編輯在內,在120頁的一張胡適照片旁邊就配了這樣的文字說明:「胡適既曾被國民黨投入監獄,亦曾遭受共產黨的大批判。」

《紐約時報》社論稱,「胡適博士是當代中國最優秀、最具建設性的領袖人物之一。其智慧,實在是遠勝於他在政界的同齡人。」這一年胡適39歲,擔任中國公學校長,業餘辦《新月》雜誌。值得注意的是,社論通篇沒有提到胡適被捕,只是說他被國民黨「抨擊」、「並要求對他作出懲戒」,社論中多處使用的措辭都是「受到譴責」、「壓制」、「懲罰」、「受迫害者」,無一詞指向他被捕。社論是當時發表的,準確性顯然高於記者多年之後的回憶。

胡適本人有寫日記的習慣,他的日記是最好的依據。按哈雷特•阿班的回憶,胡適被捕的時間在8月3日之前那幾天,他1929年的日記大致上完整,然而從7月22日到8月5日這幾天,胡適恰恰沒有寫日記。那麼,胡適是否真的曾被國民黨抓捕?

他這幾天的日記雖是留白,給人留下了一點想像的空間,但是他7月29日、8月1日都曾給摯友、地質學家丁文江寫過信,從丁8月3日、5日給他的回信可知他安然無恙。8月1日,他還為中國公學的事給教育部長蔣夢麟和次長馬敘倫寫過信。這些信就是很好的根據,也可以填補他日記中留下的那一段空白。再說,當時上海的報紙,包括老牌的《申報》等都是有一定新聞自由的,最起碼有租界的保障,發生胡適被捕這麼大的新聞事件,也不大可能不報導。查遍報紙,並無此事。

8月6日,胡適日記說,宋子文到上海,邀他面談,還請他代為起草辭職電文。8月9日日記中沒有一句話,只是剪貼了《民國日報》批判他的文章《胡適所著〈人權與約法〉之荒謬》的剪報。8月13日起,胡適不斷將上海等地國民黨黨部呈請懲戒、拿辦他的剪報,以及報紙上批判他文章粘貼在日記中。9月29日,他粘貼的剪報國民黨中央訓練部要求國民政府行政院轉飭教育部,對胡適言論不合之處加以警告。10月7日,胡適將三天前教育部下達的「該校長言論不合,奉令警告」的訓令原件退還,並給老朋友蔣夢麟寫了一封信:「這件事完全是我胡適個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章,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與中國公學何干?你為甚麼『令中國公學』?」

到此為止,都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胡適曾遭被捕,更遑論下獄。

關於胡適的三篇文章,就是在《新月》發表的《人權與約法》、《我們甚麼時候才可以有憲法》、《知難,行亦不易》,加上另外一篇直斥國民黨反動的《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都收入了隨後新月書店出版的《人權論集》中。

胡適的言論雖然尖銳,國民黨各地黨部乃至中央黨部確實對他大為不滿,要求懲戒乃至拿辦的呼聲充斥報紙,許多朋友為他擔憂,他從未被捕卻是事實。哈雷特•阿班回憶,胡適常說,「是《紐約時報》救了他的命」。恐怕不可靠,但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輿論對他的安全無疑是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