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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滿千換提燈 觀光局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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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0日電)台灣燈會今年移師苗栗,以往都免費贈送的燈會小提燈,苗栗縣政府今年規定民眾消費滿新台幣1000元才能換1個,引發爭議。交通部觀光局今天下午表示,將與苗栗縣政府溝通。

苗栗縣長劉政鴻上午在台鐵台北站舉辦「2011台灣燈會在苗栗」記者會,宣布將把交通部觀光局提供的8萬個「飛天兔寶寶」小提燈,全數贈送給苗栗縣的弱勢家庭、團體,苗栗縣政府另外訂購的40萬個小提燈,民眾必須持今年1、2月在苗栗縣消費發票或收據,每滿1000元換1個,最多可換5個。

民眾李先生表示,小提燈是小朋友的最愛,以往只要早點到燈會現場排隊,都有機會免費獲得,今年卻要消費滿1000元才能兌換,可能會影響民眾前往意願,他還說,「觀光局的提燈是全體納稅人買的,為何全數發給苗栗縣民?」、「苗栗縣的弱勢有8萬人那麼多嗎?」

交通部觀光局長賴瑟珍下午表示,苗栗縣政府的40萬個燈會小提燈,是苗栗縣政府另外加購的,消費滿1000元才能兌換,用意在鼓勵消費,用心良苦。

不過,小朋友拿著小提燈逛燈會,可為燈會增加不少溫馨、趣味畫面,消費滿額才能兌換小提燈,恐怕使燈會失色不少,賴瑟珍表示,會與苗栗縣政府再溝通並提出建議,盼苗栗縣政府聽取民意後進行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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