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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7日訊】(據中廣新聞彭清仁報導)新竹陳姓婦人在一家餐廳辦喜宴,送客時一腳踩空摔傷,多次協調賠償事宜不成,憤而提出傷害告訴。全案檢察官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餐廳有疏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餐廳負責人提起公訴。
據了解,五十二歲的陳姓婦人,今年元月九日兒子娶妻,在市區一家頗具名氣的餐廳,席開廿多桌宴請親朋好友。卻不料陳姓婦人在餐廳門口迎接客人時,因為一腳踩空而跌倒,並摔傷了手臂,當時陳姓婦人還是忍痛的主持兒子婚禮,直到婚宴結束才就醫,醫師診斷是左肱骨粉碎性骨折,陳姓婦人也休養了一個多月。
陳姓婦人事後認為餐廳有責任,讓她無法完成瑜珈學程,除了要求餐廳賠償醫療費用外,還要賠償工作損失,因此雙方兩次調解破裂,陳姓婦人因而控告餐廳負責人業務過失傷害。
不過楊姓餐廳業者則是喊冤指出,對顧客在餐廳跌傷也感到意外,而且案發時陳姓婦人也沒通知餐廳,楊姓負責人也願意支付傷者的醫療費用,只是對方兩次調解都提出不合理的請求,因為歧見過大和解才破裂。
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餐廳樓梯及樓梯斜坡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誌,也應設立止滑裝置,避免顧客踩空跌倒,檢察官認為業者有疏失責任,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餐廳楊姓負責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