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允許阿桑奇遞交上訴申請
【大紀元2011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12月5日,英國高等法庭允許維基解密(Wikileaks)的創辦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向最高法院遞交上訴申請。上個月,阿桑奇性侵犯引渡案的上訴官司失敗,他希望最高法庭可以允許他上訴。
5日,英國高等法庭的法官雖然沒有允許阿桑奇直接向最高法庭提出上訴,但是認為他的案子確實具有公共重要意義,因此他可以遞交申請要求最高法院審理他的案子,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最高法庭就一定會審理這起案件。
一年前,澳大利亞人阿桑奇在英國遭到逮捕,瑞典檢察官發出歐洲逮捕令,要求把他引渡到瑞典,因為有兩名婦女指控他對她們進行性侵犯。但是阿桑奇否認這些指控,稱這些指控的背後有政治企圖,他可能會被瑞典當局交給美國。維基解密此前公佈了許多美國的機密文件,美國對此非常惱火。
阿桑奇遭到逮捕後,在倫敦的一個監獄裡度過了九天,然後獲得條件嚴格的保釋。今年2月,倫敦地方法庭裁定他應該被引渡,他進行了上訴。11月初,英國高等法庭支持原判,拒絕接受他認為引渡「不公平、不合法」的說法。
阿桑奇認為,自己從來沒有因為任何罪名在任何國家遭到指控,而且歐洲逮捕令的性質使得英國的法官根本就不會考慮相關案件本身的性質。
5日,在高等法庭上,阿桑奇的律師列出進行上訴的第一個理由是他的引渡是非法的,引渡要求是由「為一個行政機構工作的黨派起訴官」發出的,他們質疑瑞典的起訴官是否是一個司法權威。律師認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由一個國家的公共起訴官發出歐洲逮捕令。第二個理由是,他是否應該被稱為是「被告」,因為對方甚至都還沒有決定是否起訴他。
高等法庭的法官認為,對於第一個理由,他們毫不懷疑瑞典的起訴官有權發出逮捕令,因此認為阿桑奇在最高法院打贏官司的可能性「非常渺茫」。但是法官認為,這起案件確實具有公共重要意義。
根據英國的法律,上訴人沒有自動的權利要求英國最高法院聽取上訴案件,因為最高法院只審理與法律中非常重要的內容有關的案例。上訴人如果希望最高法院審理案件,需要由高等法院首先認定相關案件對於普通公眾來說具有重要意義,上訴人才可以向最高法院遞交上訴申請,然後最高法院會決定是否對這起案件進行完整的聽審。
阿桑奇的律師需要在14天之內向最高法庭遞交書面上訴陳情,然後由最高法院決定是否審理。如果他們的申請遭拒,那麼阿桑奇在英國就已經沒有繼續上訴的渠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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