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國特色——人命關天的刑事案無人過問
【大紀元2011年12月03日訊】2011年5月13日,江蘇省灌雲縣侍莊鄉陸莊村七組村民陸增羅,光天化日之下,在自家屋內被拆遷人員活活打死,又被拆遷人員放火毀屍滅跡的案件發生後,灌雲縣公安局迅速介入,該局政委顏景碩向陸增羅的親人鄭重作出書面承諾:「陸增羅死亡一事,公安機關將依法開展現場勘察、調查,對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懲凶手。」同時,顏景碩要求:「死者親屬冷靜、理智儘快與工作組對話,達成善後處理事宜。」
顏景碩向陸增羅的親人鄭重作出書面承諾(知情者提供)
本來,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責任是公安機關應盡的職責,然而,從案發至今,他們又是怎麼做的呢?
首先,按照顏景碩的要求,死者親屬「冷靜、理智」地與「工作組」進行了對話,於2011年5月17日凌晨2時簽訂了關於陸增羅死亡的賠償《協議書》(注意侍莊鄉鄉長張乃鴻親筆書寫的這個時間點。據死者親屬講,侍莊鄉拆遷別動隊為了早日簽訂這個《協議書》,充分發揚了夜以繼日拚命工作的釘子精神,採取車輪戰的方式,不分晝夜地盯著陸增羅的親屬「談判」,他們實在被盯得厭煩而且身心都疲憊不堪了,沒有辦法就簽訂了這個協議)。
陸增羅死亡的賠償《協議書》(知情者提供)
接著,灌雲縣公安局也裝模作樣地將凶手付其成及孫運軍拘留了幾天,在沒有和死者親屬做任何說明的情況下,凶手不知何時被偷偷地釋放了。
陸增羅死亡的賠償《協議書》(知情者提供)
2011年5月21日,灌雲縣公安局在死者親屬的多次催要下,好不容易才給了一份《鑑定結論通知書》(灌公刑鑒通字[2011] 256號),鑑定結論為「陸增羅係燒死」。具體是誰燒的,是自焚還是他燒?灌雲縣公安局避而不談(當然,灌雲縣公安局肯定要配合縣政府早在事發第二天在沒有公安機關介入偵查的情況下就作出的陸增羅系自焚的說法。)(看來,顏井碩承諾的醉翁之意主要在後面的幾句話,前面的那幾句話根本就是煙幕彈。)
此後,陸增羅的親屬便走上了漫漫上訪路。剛開始,他們去了公安部信訪接待處,該處也寫了公函叫他們到連雲港市公安局信訪處解決,連雲港市公安局信訪處又叫他們到縣公安局信訪處解決,沒想到縣公安局又叫到縣檢察院反貪瀆職處處理,到了縣檢察院後,又叫到縣紀委解決,接著縣紀委又叫他們到縣政府法制辦解決……就這樣,他們在各級、各部門的來回推諉中暈頭轉向地跑來跑去,真是跑斷了腿,磨爛了嘴,喝夠了南北二京的水,結果都是亂推諉!他們不知道這樣的狀況何時是一個終點!
雖然上訪非常艱難,但陸增羅的親屬表示:即使是粉身碎骨、海枯石爛,也要將殺人凶手繩之以法!
其實,在灌雲縣侍莊鄉陸莊村,還有很多很多拖了多年的冤案至今得不到公正處理:
1、從2002年9月28日至今,灌雲縣縣委、縣政府為了所謂的「開發」、「發展」,打著「國家徵地」的旗號,強行非法霸佔了陸莊村及鄰村基本農田近5萬畝。導致大量農民下崗,可憐的下崗農民只能等到60歲「退休」以後才能領取每月50元人民幣的生活費,這種狀況根本違背了國家法律關於徵用土地的初衷。更可笑的是:灌雲縣作為多年的土地違法先進縣,竟然被省國土資源廳多次評為「土地執法模範縣」(只要輸入「灌雲縣 土地執法模範縣」上網搜索一下就知道情況了。)
2、失地農民為了維權,前仆後繼地進行了長達9年(從2002年至今)的抗爭,此舉遭到了縣委、縣政府的無休止的、不擇手段的打擊報復,先後有多人被拘留、送進學習班折磨、勞教甚至判刑。被判刑的人有:陸慶梅(5年)、陸習佗(4年)、陸習生(1年)、陸慶四(1年)、陸慶周(9個月)、陸習忠(3.5年)陸習軍(1年)、陸效忠(1年);被勞教的人員:癌症病人陸金洋(1年);被拘留的人員有陸金洋、陸增華、陸加奎等等大約80餘人;被戴上黑頭套送進渣滓洞集中營式的「三個講清楚」學習班進行非人折磨的人有:陸金洋(兩次)、陸增華、陸慶梅、陸效林、陸效書、魏星等大約30餘人;多次被抓的人員有陸金洋、陸增華、陸慶梅、陸習佗、陸習忠等等。
2007年12月8日,灌雲縣侍莊鄉陸莊村更是史無前例地發生了32名黨員集體退黨事件,舉世震驚。
陸增羅事件發生後,侍莊鄉信訪辦為了欺騙、應付上級檢查,將多年來不斷上訪的人的檔案整理得非常漂亮,每人一本檔案,檔案中說每個人的問題都解決了,上訪人員都非常滿意地息訪了。
就在最近,陸習忠、陸東、陸增波等人因「非正常上訪」又被灌雲縣公安局處以一年的勞動教養,現正處於聆尋階段。陸慶周、陸家萬、陸金洋等五個人因房屋被侍莊鄉拆遷別動隊非法暴力拆毀而訴諸灌雲縣人民法院,該院居然說「起訴人所提供的事實和根據不明確、不具體,不能證明存在行政爭議。」而不予受理案件!(筆者實在不明白:陸莊村此次拆遷已經死人了,你灌雲縣人民法院在死人案件剛剛發生後的那十來天裡,也不分晝夜地參與了監控陸莊村全體百姓的行動;在非法暴力拆遷期間,你灌雲縣人民法院也作為拆遷別動隊的成員參與了拆遷,為了報復不聽勸拆的員工(陸金艾),最後還以「違反計劃生育」的名義將他除名了;灌雲縣拆遷別動隊獨出心裁地發明了二十多種野蠻暴力拆遷方法,你灌雲縣人民法院前前後後都參與了,你憑甚麼裝聾作啞還說「不存在行政爭議」,你灌雲縣法院究竟是何居心,你不是心知肚明嗎?)
灌雲縣的現狀,用2007年就廣泛流傳於民間的順口溜來說最貼切了:
灌雲來了唐鐵飛,
標語口號滿天飛,
沿路百姓搬草堆,
牆頭豬圈塗白灰,
大小幹部掃塘灰,
夜晚飛蟲繞燈飛,
窮苦百姓最倒霉,
蓋點房子像做賊,
中央惠農無稅費,
地遭強佔訴向誰?
「公安」分明成「公匪」,
「國土」執法像做賊,
法官枉法終不悔,
「檢察」不察該問誰?
百姓上訪跑斷腿,
「信訪」卻還亂推諉,
開發區內地最肥,
雜草瘋長把淚飛,
……
更有不入流的「學者」也謅了三首順口溜來描述灌雲縣貪官現狀:
貪,
買盡國資不解饞,
看工人,只把公匪怨。
貪,
五萬農田全霸佔,
憫農夫,即將去討飯。
貪,
工農上訪將冤喊,
瞧民眾,只把吳廣盼!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