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保險業投資 台經建會提方案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1日電)為增加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意願,經建會副主委胡仲英表示,經建會提出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方式,計劃將公共建設週邊開發效益,一併納入公共工程成本。
行政院副院長陳(沖)今天召開「經濟景氣因應策略小組」第5次會議,會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產、壽險公會投資公共建設意願及相關需求情形部分進行報告。
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外界相當關心保險業資金運用,像是如何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先前曾邀請保險業了解其情形,其中包括如何協助保險業資金運用有效導入公共建設,並請業者提出問題癥結,再由金管會協助解決。
針對保險業資金導入公共建設部分,胡仲英指出,業者有意願,但要先解決法律和收益兩大問題。
胡仲英表示,保險法第143條規定,業者可以進行投資,但不能變成共同投資人承擔連帶履約責任,因此業者擔心會違反條文。
其次,保險公司須有適當獲利,胡仲英說,保險業須負擔保費成本,進行投資須有一定的收益;以目前公共建設投資報酬率,還不太符合保險公司收益標準。
胡仲英分析,由於國內很多公共工程收益和自償性不高,多由政府投資或透過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
至於如何增加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的意願,胡仲英進一步指出,現階段關鍵在於1個公共建設獲利若僅公共建設本身確實有限;不過由於公共建設週邊開發、土地和相關群聚效益很大,目前希望將此部份效益規劃成公共工程成本。
胡仲英表示,經建會提出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方式,計畫將週邊效益一併納入公共建設本身效益。
胡仲英舉例,開發捷運站本身效益不高,但其附近土地開發效益卻很高;他解釋,有捷運站後,交通便利性增加,許多人會去購買附近土地,進而產生經濟效益。
他說,將來若要規劃開發捷運站時,其附近可能產生的土地效益和相關群聚效益都會包括在TOD規劃中。
胡仲英強調,上述提到的方法基本上是可行的,由於壽險資金基本上是中長期資金,若投資標的屬中長期,即符合其資金特性,而公共建設就是中長期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