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12月16日訊】自從香港1997年歸屬中國以來的十餘年間,種種跡象表明,作為「東方明珠」的香港正在從經濟、民生、教育等多個方面表現出明顯的倒退和下滑跡象。尤其是人權方面,倒退、惡化嚴重,可謂每況愈下,令人擔憂。然而,在這林林總總、錯綜複雜的各種因素與表象中,我們發現,香港的很多大事,特別是1999年以後,很多大事都和法輪功緊密相關,法輪功問題已經成為了衡量與觀察香港人權前景的晴雨表,讓我們得以尋得香港人權走向的脈絡與基本情勢。
眾所周知,1999年7月以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所遭受的迫害已經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人權災難。但由於中共的信息封鎖與虛假宣傳,使人們很難清楚的瞭解迫害的真實情況,而以「一國兩制」存在的香港卻因其特殊身份成為了法輪功問題的窺視孔。同時,伴隨著多次的法輪功事件的出現、發展與波折,也反映出了香港的人權狀況。
1、陳方安生辭職
1999年7月,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中共在港媒體一再警告要在香港取締法輪功。2001年初,香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辭職,據稱和中共欽定的董建華關係不和,其中包括當年將香港大會堂場地租給香港法輪功做修煉心得交流會用途,以及前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出席澳門主權移交中國活動被法輪功抗議事件。
前港府中央政策組顧問練乙錚在《浮桴記》中認為:「陳方安生與中共關係的轉捩點,是1999年底『法輪功』事件……當時陳方安生仍是政務司司長,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法輪功在香港既是合法組織,其一切活動,如不違反香港法律,都在許可之列。這就構成陳的『死罪』。」
2、港府遣返境外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12名來自日本、澳洲、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被香港海關無理拒絕入境,臨時關在入境處拘留室,一旦班機上有空位,隨時被遣返出境。這些法輪功學員還發現,當他們辦理入境手續時,入境處的電腦上有信號顯示,海關官員連問都不問就把他們帶走。很明顯,中共的黑名單已輸入香港入境處的電腦系統。
按規定在拘留室裡是允許往出打電話的,這些法輪功學員卻不被允許。警察把他們從一個房間押到拘留室時,他們不從,警察就揪法輪功學員的頭髮,連拖帶拽,有的學員褲子都被拖掉了。隨後,一位澳洲男學員因拒絕遣返,被海關動用十幾名警員強力抬走。另一名男學員被「單獨談談」而一去不返。一女學員接受「談談」而拒絕「單獨」後,房間內一下擁進十幾名男女警察準備動武。情急之下,此學員突然將雙臂插進一個門的環形鐵槓裡(似掛浴巾的鐵梁),再將兩手扣緊,使得警察拖不動她。但最終仍被警察暴力捆綁,被抬往班機登口處。因此時班機已經飛走,只得將此學員押回拘留室。途中,此學員脫下外衣露出鮮艷的法輪T恤衫,想讓過路的旅客看看香港警察是如何對待法輪功的。警察多次命令她穿上外衣以遮蓋法輪功T恤衫,被她堅拒,警察們只得團團圍著她走,以遮人耳目,不讓旅客看到15名邊警押送的是一個合法的法輪功學員。
當日下午2點鐘,近50名男女邊警同時湧進拘留室,先將僅剩的一名男學員堵在沙發上不能動彈,然後去抓另一女學員。其餘9名女學員奮力反抗,並大聲斥責邊警。此女學員被捆綁後,眾多邊警與這些法輪功學員混戰在一起,一直到警察的頭領突然出現喝退了所有警察,向法輪功學員賠禮道歉,承認做得過份,並說此事不會再發生。然後,因法輪功學員拒絕吃「監禁飯」,邊警破例把他們帶到樓上的廣東餐廳用餐。上飛機時,邊警還主動聯繫航空公司給這些學員每個人訂下三個位子,以便能躺下睡覺,比起開始時的蠻橫,已是天壤之別。事後一位名叫石偉的法輪功學員回憶提到,曾有警察表示說:「沒有辦法,我們知道法輪功是和平的,你們都是好人,但這是執行上頭的命令。現在不讓你入境,不等於以後都不讓你入境。」暗示江澤民離港後就可以讓法輪功學員入境。
3、港府強推23條立法
2002年底,港府強推〈基本法〉23條立法,當時憤而走上街頭抗議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毫不掩飾她的擔心,她說,條例中最受關注的禁制組織條例一旦通過,法輪功首當其衝將會遭取締。香港天主教教區主教陳日君以「今天鎮壓法輪功,明天輪到天主教」呼籲教徒上街力抗惡法。
與此同時,香港律師界、新聞界等也紛紛出來表達對23條立法侵犯人權的擔憂,最終釀成2003年7月1日超過50萬人上街遊行反對23條立法。在民意壓力下,23條立法被無限期擱置。
4、「阻街」事件
2002年3月14日,16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中聯辦外和平請願,呼籲制止江澤民屠殺國內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但在中聯辦向港府施壓下,法輪功學員遭香港警察暴力非法拘捕,更被以「阻街」等多項罪名控告。
經過3年多的抗爭,2005年5月香港終審法庭撤銷所有「阻街」罪名。當時香港民主派元老司徒華在《蘋果日報》撰文,對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和平抗爭表示衷心敬佩,認為他們真正實踐了「真、善、忍」信仰中的「忍」字。他並讚揚「法輪功學員為香港示威自由打了場不小的勝仗」。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認為,這對近年來香港當局不斷收窄的請願空間做出了貢獻,意義相當深遠。
身為阻街案被告之一的法輪功學員劉惠卿表示:「阻街案」重新肯定了香港市民根據《基本法》、根據《人權法》的條例,享有和平集會與示威的自由。經「阻街」一案,香港示威環境明顯變得寬鬆。
5、台港遣返案
另一宗備受國際社會關注的案例是,台灣和香港5名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控告香港入境處非法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司法覆核案。這宗案件被認為是台港首宗跨境人權案。案件背景是當年有近80名台灣法輪功學員持簽證準備入港,卻遭港府拒絕入境,部份人更遭暴力遣返。法輪功學員要求討還公道,促港府交出入境黑名單。
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於2003年3月2日在總統府主動召開聲援被遣返的台灣法輪功學員記者會上表示,這個遣返事件是香港實施「一國兩制」5年來,人權淪陷的重大警訊與悲哀,並強調台灣人應重視香港政府幕後黑手──中共領導人對人權的迫害。
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法輪功學員敗訴,但此案仍在上訴過程中。「阻街」案代表律師夏博義(PaulHarris)對法庭裁決表示失望,並指裁決顯示香港法律對保障國際人權有漏洞:「港府在處理外國人士入境安排上,認為人權公約是不適用的,反映香港法律不能夠跟上國際標準。」
原告之一的台灣法輪功學員、人權律師朱婉琪表示,上訴的意義在於給香港司法「補考」的機會。她說:「高等法院要面對的,不只是香港的原告,不只是台灣的原告或台灣的政府,你更要面對你做出一個退縮法治的決定,怎麼對得起千千萬萬在香港土地上曾經為了要抗拒《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走出來的香港人民?」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特別提到:「它(港府)突然跟法庭說,不好意思,打了這麼久官司,我們一早已經毀滅了。罵完它(港府)之後,法庭說它違反了對法庭坦白坦誠的責任,但結果¬仍然判政府贏。」
6、中共害怕法輪功傳播真相
雖然在「一國兩制」保護傘下,目前香港法輪功學員煉功合法權利受到保障,但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卻一直沒有停止過,只不過由公開轉為地下,包括香港《時報》印刷廠被砸,出動中共國安綁架報社工作人員脅迫做特務等。
就在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2007年七一訪港之前,5月份的一個月內就有2名香港法輪功學員和一名法輪功學員家屬在入境深圳時遭到抓捕,有國安人員揚言對法輪功學員「見一個抓一個」,而尖沙咀的展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圖片及派發相關資料的真相點亦遭凶徒潑紅油漆破壞。
在紅磡火車站真相點 法輪功學員向遊客講真相
在著名景點黃大仙廟的停車場通道上,法輪功學員長期風雨無阻地在此向大批大陸民眾講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導遊稱之為媲美尖沙咀的星光大道的「法輪功大道」。
無論是九龍紅磡火車站的「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大橫幅,或者黃大仙廟旁邊導遊口中的「法輪功大道」,又或者港島山頂旅遊點的電視螢幕,以及設在各個真相點的退黨服務中心,每天都吸引了大量的遊客駐足觀看。
有美國官員向全球退黨服務中心負責人高大維查詢關於香港退黨服務中心的情況,因為他們對在中國大陸境內都有退黨服務中心感到不可思議。
黃大仙退黨服務中心的張女士表示,每天都有數十名大陸遊客在那裡退黨(退出中共)、退團(退出共青團)、退隊(退出少先隊)(即「三退」),有的甚至是整車整團退。退黨服務中心去年曾收到一份大陸民眾帶出來寫有1千名退黨團隊的名單,讓他們很受鼓舞。也有大陸民眾特意找到退黨服務中心義工,哭訴大陸民眾被中共迫害的事實:「有大陸基督徒對我們講述家庭教會被打壓的事情,還帶出了20多名退黨名單。他們說,很高興香港能夠有言論自由,他們在共產黨的殘暴統治下,敢怒不敢言。」
而一則以香港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為背景的勸「三退」錄像在YOUTUBE網頁上點擊量早已超過10萬次。
7、近千法輪功學員再遭遣返
2007年,香港回歸大陸10週年之際,港方再次拒絕大批台灣法輪功學員進入香港境內,並採用暴力遣返行動,其中包括新聞媒體記者,並有部份民眾受輕傷。另外,還有來自澳洲以及澳門的法輪功人士也遭到遣返命運。截至7月1日,遣返人數已近千人,成為香港歷史上最大的人權遣返事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直批一國兩制徹底失敗。
為此,中國問題專家伍凡直批曾蔭權,認為港府如此大規模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是為了向北京邀功討好,並認為遣返事件直接表明法輪功群體是中共的最怕,並讚揚法輪功群體。他說:「現在對所有的反對團體之間,對法輪功特別介意、特別防範,而這批人、又是最有韌性的,法輪功是最有韌性的,並且最有理由抗議的,它(中共)最怕有聲音出來。但話講回來,這樣的封殺本身就造成了一個事件了,這樣去堵、去圍並把人家遣返、用布袋把人家裝起來抬走,這些行動本身比(法輪功)抗議還要厲害。抗議也不過是舉個牌子在旁邊喊喊,現在的這個動作就表明你香港政府奉北京政府命令所做的動作丟了更大的臉,全世界都注意,美國國務院也講話了,世界各地也報導了。」
香港《開放》雜誌主編金鐘認為香港政府如此對待在香港屬於合法的法輪功群體是迫不得已的被動舉措,也顯示中共在法輪功問題上仍不能反省。他說:「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的,他(港府)是不得已啊,是被迫的、不是心甘情願的,因為香港有一國兩制擺在這兒,如果他在這裡也鎮壓法輪功,他(中共)會相當的難堪、相當被動,(遣返事件)正反映出他們(中共)在法輪功問題上沒有任何的退卻、沒有任何的反省,香港之所以和大陸還有區別,那是被迫這樣做的,不得不這樣做的。」
台灣廣播記者郭怡君在華盛頓表示:「本事件不能視為針對法輪功群體的獨立事件,因為法輪功是香港自由與民主的指標。」「他們的遭遇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團體身上。」
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亞洲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譚慎格(JohnJ.Tkacik,Jr.)表示,這個行動是為了限制7月1日,中國收回香港統治權十週年紀念日向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抗議的活動規模。他說:「香港出入境管理單位目前處理法輪功擁護者的方式不同於十年前,這明顯指出中共已經加強了對香港當地民主的控制,這是一項令人不安的提示,表示香港不在全然獨立於北京當局的控制之外。」
2007年8月2日,美國國會人權工作小組及宗教自由小組就香港在「七一」前後大批遣返台灣法輪功學員事件聯合舉辦圓桌報告會。外交委員會主席蘭托斯的夫人在會後接見了幾位出席會議的法輪功學員。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副代表出席了會議。會上,台灣人權律師朱婉琪指出:「香港的媒體受到內地政策的影響,所以對於這次遣返案,香港絕大部份中文和英文報紙都沒有進行評論和報導,只有當地的外國媒體對於這次的遣返案和我本人遭到兩次遣返給與了採訪。我們覺得這麼大的事件在香港遭到禁聲,從法輪功事件也可以看出香港媒體的處境已經不同於回歸前的處境了,香港的新聞自由表面上在法律上還維持著,可實質上內地的政策已經陰謀的間接控制媒體為人權自由發聲。」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副代表高碩泰指出,這是人權問題,宗教信仰問題,也是一個集會結社自由的問題。台灣對於法制的遵從,民主的崇尚,對於人權的尊重,台灣所有人民都能夠享有最高程度的新聞自由,民主自由,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信仰法輪功的自由,我們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基本的普世價值,所以在台灣,法輪功學員不可能受到任何不合理的對待。
8、拒簽神韻案
由香港法輪佛學會、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聯合主辦的神韻晚會,原定於2010年1月27日至31日在香港演藝學院舉行。由於港府配合中共刻意刁難,在臨近演出時拒發簽證給6名關鍵技術人員,以致演出無法進行,被迫取消。2010年4月20日,主辦方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訴港府入境處拒絕簽證的決定與行為非法,追究責任及追討賠償。案件於2011年1月24、25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聆訊。法院在3月9日正式判決撤銷入境處的拒簽決定。
10年來,港府入境處對中共不喜歡的人拒發入港許可、拒絕入境,甚至暴力遣返持合法入境許可人士,已多次遭到各界強烈批評。曾有數次被拒絕入境經驗的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指出:「香港入境處從主權移交後,早就不屬於香港人民的,也不再遵守一國兩制的法律界線,赤裸裸地在法庭上隱瞞中共在其背後操縱的真相,甚至為中共說謊,成了名符其實為中共看守門戶不惜破壞人權的幫凶!由於香港司法系統鮮少敢觸碰『入境』這條行政權力的敏感神經,所以入境處一直膽敢恣意、專斷地拒絕發予入境許可,或是將有入境許可的人士以暴力的方式遣返回國,在過往10年,香港入境處有太多令人不可置信的荒唐決定,這一切當然都是中共在背後的完全操縱。」「這次高等法院的法官做出撤銷入境處拒絕發予六名神韻團員簽證的行政決定,是一個憑著良心維護司法尊嚴的判決。對於香港人民而言是香港人民的勝利,也是香港司法的勝利,守住了司法的尊嚴,守住了自由法治的底線,守住了人權必須要被尊重的一個原則。」
今年1月24日,神韻受阻案開審,主辦方在香港高等法院外集會,呼籲各界伸張正義,支持神韻藝術團來港演出。
通過以上這一連串的事件我們不難看出,1997年回歸後的香港,是一個在中共的影響下人權逐漸喪失的香港,是一個在打壓法輪功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香港。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多次的法輪功事件中,香港也正在法輪功學員多年來非暴力的抗爭中獲益與警醒,正在逐步迎來香港人權的曙光。
(責任編輯:鄭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