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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力鑑定
【大紀元12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3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台閩地區101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明年舉辦2次;第1次3月分考試,將從明年1月13日起至1月16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3月4日考試。
台閩地區101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因應「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訂及102年起調整考試時間,明年舉辦2次。
第1次3月分考試,從明年1月13日起至1月16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並定於3月4日舉辦考試1天,凡年滿20歲或年滿18歲自學學生都可以報名。
全國分10區聯合辦理這項考試。民眾參加考試5科成績各達60分,即由各教育主管單位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這項考試時,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這項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是以現行高級中學100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考試簡章公布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為民服務窗口」,民眾可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