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投訴求助醫局社署遭拒
【大紀元2011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導)自幼患有嚴重肌肉萎縮症的16歲少女胡蕊珺,不滿醫管局及社署相互推卸責任,拒絕她申請療養院及護理院舍服務,10月6日在母親陪同下,坐輪椅、攜帶呼吸器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及求助。
胡蕊珺自幼患嚴重肌肉萎縮症,需藉呼吸器維生。胡母在女兒6個月大時把她從醫院接回家,一直撫養至今。但每當家有急事或自己健康出現問題時,卻苦無支援,加上年紀大,排院舍需時,現時輪候嚴重肢體傷殘人士宿舍要等近10年,所以決定申請院舍服務。
有關單位評估後,因胡蕊珺有24小時抽痰需要,被認定不適合輪候社署院舍,被轉介到醫管局輪候療養院。但醫管局卻因她要長期使用呼吸器而拒絕她的申請。
正言匯社社長張超雄等人於6日上午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社署及醫管局失責。張超雄認為,現行評估機制未能切合部分嚴重殘疾人士需要,胡蕊珺不能輪候社署資助的住宿服務,連暫顧或暫宿服務也不能使用,而醫管局又沒有短暫照顧服務,令病屬無所適從。
醫管局回應指,根據該局的專業評估,蕊珺並無院舍住宿服務需要,但鑑於病人家屬的憂慮,主診醫生會了解病人情況,並儘快商討安排長期照顧病人問題。
家人會後引述申訴專員公署表示,仍需要時間去決定是否接納其申請,但初步認為社署及醫管局的做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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