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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額
立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家戶淨所得113萬元以下家庭,增5歲前幼兒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2.5萬元。若這會期三讀通過,民國102年報稅可適用。
為鼓勵生育,行政院提案修正所得稅法,擬新增「幼兒特別扣除額」,家戶淨所得新台幣113萬元以下家庭,2到5歲以下幼兒,每人每年可扣抵2萬5000元。不過,在朝野立法委員加碼後,擴大為5歲以下幼兒都適用。
朝野立委表示,納入0到2歲幼兒較周全,經討論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擴大適用對象為5歲以下的幼兒,即民國9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幼兒都適用。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草案三讀通過後,將可使人口政策更完備,因應少子化問題。而考慮租稅負擔及社會期待,採排富原則,受影響人數約82萬餘人,受益戶數30萬戶,稅收每年減少3.48億元。
討論過程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一度主張不排富,她說,現行稅法在子女就讀大學學費扣除額沒排富,為何對5歲以下幼兒要排富?這違反公平原則。李述德表示,時空背景不同,且基於財政考量,還是應排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