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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筆電索酬萬元 討價三千成交

【大紀元2011年10月30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嘉義一名女大學生在高雄弄丟一台筆電,撿到的男學生在交給警察前,卻事先把筆電拿去估價,要求索取三成約一萬元報酬,雙方經過討價還價以三千元成交,雖然男同學的報酬請求權於法有據,但事先估價還討價還價的作法,還是引起爭議。

不小心的弄丟的筆電被人送到派出所,失而復得的嘉義大學女學生原本很高興,沒想到對方的要求,令她傻眼。

原來撿到筆電的正修科大的男同學,在交給警察前竟然先把筆電拿到二手商店估價,要求索取三成約一萬元報酬,女學生覺得價錢太誇張,雙方討價還價,最後以三千元成交,約在警局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雖然男學生要求失物的三成作為報酬是於法有據,但是事先估價,還跟失主討價還價,原本拾物不昧的善行已經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