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抓捕曹海波,針對言論自由「製造社會恐慌」?
【大紀元2011年10月30日訊】據報導,2011年10月21日中午12點振華會創始人、QQ網民曹海波在雲南昆明的海闊魚躍網吧被當地西山區的公安帶走,手機被沒收。當晚7點,曹海波被國保帶回其住所抄家,扣押了他的筆記本、U盤、兩張銀行卡、三台電腦等物品。曹海波妻子張念週一(24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兩日前,她曾到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局查詢丈夫情況,國保人員向她轉交了早在10月21日晚上8時就由昆明巿西山區公安分局簽發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曹海波現被關押在看守所。
曹海波今年只有27歲,江蘇人,在昆明開了一家小餐館,賣午飯和晚飯,平時喜歡上網,他創辦了振華網。曹海波妻子說:「我的丈夫從來沒有犯法,白天忙著做生意,無非是晚上在網上提倡了一下民主,當局為這抓他說他顛覆政府,實在是莫名其妙。」
我查了振華網(網址:www.zhenxingzhonghua.com,或者//url.cn/3fMdqM),看到《振華會簡介》是這樣寫的:「振華會由創始人曹海波創建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成立之初只有一個QQ群也不滿的人數,大家都抱著嚮往民主憲政的信念,致力於中華民族的民主事業,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不懈努力。」、「在國父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的基礎上,創始人曹海波更加因地制宜的提出了新的三民主義解釋,孫先生提出的三民主義固然很好,民族主義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固然是符合當時的背景的,但是拿到現在是明顯不符合實際的,所以曹海波提出了新三民主義解釋。首先是要做到民主主義,因為當前民眾對民主憲政的呼聲越來越高,而且還政於民實現民主憲政,也是進一步實現民生主義的前提需求。其次在民主主義的基礎上,緩步實現民眾的生活富裕的民生主義。只有一個民選政府才可以真正為民眾服務,所以民主主義必然是民生主義的前提。最後在上述條件都成熟了實現在世界範圍的民族主義,在世界範圍內尋求民族獨立,自強的民族主義。」、「振華會的觀點必然不完全正確,所以需要有識之士的鼎力扶持,與大力的提出有力的建議,以期讓振華會得到一個更好的改善。」從中看不出裡面有甚麼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內容。
我再查看其他網頁,比如《振華會第十號決議》中「振華網作為振華會的一個官方網站,現在熱忱的邀請各位投稿!投稿要求如下:①不得惡意攻擊誹謗共產黨和政府,但是可以說事實。②不得偷襲他人的作品,若有摘錄需註明。③不得宣揚與振華會主體思想不相符合的文章。④不得散佈惡意攻擊其他民運組織的文章。振華會創始人:曹海波2011.9.16」,也看不出有甚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內容。
看來曹海波被抓捕事件,再一次用事實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如果誰付諸言行把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當真格、把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當真格,那麼,當權者可以憑牽強附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要「殺一儆百」了。
也巧,我又看到了2011年10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交的《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規定:「恐怖活動是指以製造社會恐慌、脅迫國家機關或者國際組織為目的,採取暴力、破壞、恐嚇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行為。煽動、資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上述活動的,也屬於恐怖活動。」。
姑且不談1989年5月某些中共領導人指使軍隊圍城北京是否屬於「脅迫國家機關(軍隊也是國家機關)」和「造社會恐慌」,6月4日鎮壓造成大量和平示威的學生、市民「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是否讓《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面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尷尬?由於作者本人也曾經因為追求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的真實性及行使憲法第三十五條權利而遭受過專政暴力機器的政治迫害,不僅人身失去自由、包括電腦等財產以「沒收」的名義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我們民主黨同志聶敏之、張建紅(力虹)等還因此先後「造成人員傷亡」,不少有民主自由願望但因見到了文字獄頻頻發生的公民,只好敢怒不敢言、委曲求全,讓「製造社會恐慌」的政治迫害行為起到了一時的作用。
現在又開始了「因言治罪」,抓了敢說會寫的曹海波,同樣想說欲寫的我在同病相憐之時感到有點「好怕怕哦!」,如果這樣「怕怕」的人多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為是否就再次達到了《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中「製造社會恐慌」的效果呢?不知道《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正式出台後能否發揮讓中國公民「免於恐怖」的價值,最可怕的就是「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進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以吏為師」、「群起而效之」,則天下危矣!
幾天前利比亞專制獨裁者卡扎菲在「孩子們,別開槍!別開槍!」的驚恐、絕望哀求聲中被民軍戰士從臭水溝裡拖出、圍毆並開槍擊斃,消息傳出,利比亞人民舉國歡呼、慶賀。卡扎菲崇拜毛澤東「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暴力哲學,對利比亞人民實施恐怖、濫用暴力,恐怖他人最終變成了恐怖到自己頭上。我猜想,卡扎菲大概到臨死之時可能才明白甚麼叫「咎由自取」、「引火燒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些道理,悔之晚矣!哼,作惡太多了罪孽深重,實際上連後悔、懺悔的機會也沒給他!
嘿,關注國內之事,怎麼扯到了利比亞,離題了嗎?天曉得!
【 民主中國首發 】 時間: 10/2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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