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日電)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今天表示,警方在處理女消防隊員遭撞截肢事件,現場處理與移送過程都需改進。他已召集警察與消防首長研商,加強車禍現場處理技巧,並要員警再教育。
因公受傷截肢的女消防員賴文莉,今天仍在台大醫院病房靜養;市長朱立倫昨天探訪時表示,將檢討警方事故處理過程,並請侯友宜召集警察局長伊永仁及消防局長黃德清檢討。
賴文莉1日在處理三重車禍案件時,遭疑似酒醉駕車的男子撞擊,導致左小腿截肢;事故後,總統馬英九致電關切表示不捨,賴文莉向總統表示「我會加油」。
網路上則發起連署加重酒駕刑責運動,也有許多網友留言鼓勵賴文莉接受命運挑戰,「深信每一件閱歷之事,都是上蒼最好的安排,加油!」
但也有許多民眾不滿事發過程,除痛批酒駕,也對警方處理車禍現場的態度、以及移送肇事者的過程表達不滿;許多消防隊員也對此案忿忿不平。
侯友宜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強調,他已經找伊永仁、黃德清等警消高層協商,檢討後發現,警方有必要檢討改進;伊永仁表達,警方在處理完事故現場後就離開並沒有錯,現場物品的撿拾、傷患的協助不必警方動手。
但侯友宜認為,現場的清理還沒完全結束,需要做好安全維護。他與伊永仁溝通,警方在維持交通秩序、事故現場保護措施,應做得更細膩;警方移送肇事者過程,更應被檢討改進。
侯友宜說,拒絕酒測者應抽血檢驗,結果出爐以前應適度留置;類似撞人導致截肢案件,即使留置時間已屆,檢驗結果仍未出爐,警方應與檢察官溝通請示,讓檢方可以掌握。
侯友宜強調,更何況肇事者並非僅拒絕酒測、朋友叫囂,還已經造成值勤消防公務員受重傷,也應思考有無涉嫌妨害公務?重傷害罪?
侯友宜說,警方應合法、合理留置,重大案件卻輕率讓肇事者回家,不合乎比例原則。他請市警局必須加強員警教育,讓警方處理嫌疑人移送過程,要注意標準作業程序。